甘肃自考14493学前儿童发展的观察与评价(实践)考试大纲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考试大纲
专业名称:学前教育(专升本)
专业代码:040106

课程名称:学前儿童发展的观察与评价(实践)

课程代码:(14493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制定
2024 年 3 月
学前教育专业(专升本)
《学前儿童发展的观察与评价》实践课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评估考生在掌握常用的幼儿观察方法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观察目的选择并设计观察工具,合理解读幼儿行为并能据此设计课程或教学的能力;考察考生运用《指南》和儿童发展理论解读幼儿行为的能力。

二、考核时间

由主考学校一年组织两次考核,与毕业论文答辩同期进行。第一次:5 月 15日-21 日之间;第二次:11 月 15 日-21 日之间。考生直接在主考学校报名。可先参加该课程考核,考核合格后参加毕业论文答辩。请考生直接与主考学校联系。电话:7971375,联系人:李旭波。

三、考核地点

西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西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特教楼)

四、考核内容

本课程考试形式为开卷考试,分为两个部分,一是考核观察核检表的设计与应用。要求考生从幼儿五大领域发展中选择一个领域完成一个观察核检表,可以选择观察一个或多个幼儿,说明是如何进行观察的,观察的发现和收获。二是观察记录与反省。要求考生提交工作中的描述观察、图表、或取样观察记录(也可以提交观察视频或照片),说明自己在工作中是如何应用这些观察方法的,观察能力与反思能力是如何提高的。

(一)观察核检表的设计与应用

1.设计要求

观察领域自选,容量为一个幼儿发展领域。观察核检表应包括观察领域、观察目标、观察者、观察对象、观察时间、观察地点、观察指标。
2.应用说明考生需要向考核小组成员说明观察核检表是如何应用的,可提供视频或图片为证,解读观察到的行为,并说明该结果对考生的教育教学有何作用,可以举例
说明。

(二)观察记录与反省

考生需要向考核小组成员说明:
1.选择该种(可以选一种或多种)观察方法的目的?
2.观察是针对哪个年龄段的幼儿?
3.观察的内容是如何确定与实施的?
4.你的观察发现是什么?如何解读幼儿行为?
5.运用观察方法,你的学习收获是什么?
5.你的观察存在哪些问题和不足?你是如何提高观察的反省能力的?

五、考核程序

1.考生向考核小组老师提交一式三份观察核检表、观察记录与反省;
2.考生依据观察核检表说明观察目的与实施等细节;对观察记录与反省的内容进行说明;
3.考核小组老师提问,考生回答问题;
4.考核小组当堂评定成绩并向考生宣布。

六、考核成绩评定

根据观察核检表、观察记录与反省两个方面综合评定成绩。
本课程采用百分制记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观察核检表设计与应用 50分,观察记录与反省 50 分,考核成绩 60 分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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