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基础构成
课程代码:01594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业设计专业专科阶段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它包括两部分内容,即平面构成和色彩构成。它与设计专业的其他课程有着密切的关系,是后期设计课程中形式及色彩创意的重要依据。通过训练,使学生掌握色彩基本原理、属性和配色方法,掌握创意和图形的整体与局部的表达方式。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课程目标:
1、 将构成知识、理念熟练地运用到各专业设计之中,为设计创意打下扎实的基础。
2、 提高学生理性设计分析能力、创作能力,综合表现能力以及将所学的知识拆分整合 的能力。
3、 培养训练学生的设计素养,审美素养。
基本要求:
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训练创意设计能力,进行思维的升级,通过绘画的手段充分表达。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本课程与工业设计专业的其他基础与专业课程有密切的联系。与《视觉传达基础》、《产品造型基础》等后续课程以及两者之间的联系和分工,相辅相成起补充配合作用,从造型与色彩两个方面为设计专业奠定扎实的基础。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 平面构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简述了解平面构成的相关概念,起源、定义以及元素分析等。其中基本要素点、线、面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变化组合规律,了解视觉错觉的形成与利用,掌握点、线的加法、减法、位移、旋转的组合方式,掌握通过点、线、面的排列组合表现千变万化的视觉效果。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平面构成的概述(次重点):
识记:1. 平面构成的概念
- 平面构成的分类
理解:平面构成的定义与用途及意义。平面构成的发展历史。
应用:总结平面构成的体系。
(二)平面构成的形式美法则(次重点):
识记:1. 对称与平衡
- 对比与调和
- 节奏与韵律
- 统一与变化
理解:理解形的概念,平面构成不是以表现具体的物象为特征,而是从中归纳自然现象运动变化的规律性。掌握形态的类型及表现方法。
应用:通过形式美的法则整合对元素组合的认知和表现应用。
(三)平面构成的基本元素(次重点):
识记:1. 构成的形态要素——点,的概念:点的形态、作用、性格,点的错觉。
2.构成的形态要素——线,线的概念:线的形态、作用、性格,线的错觉。
3.面构成的形态要素——面,面的概念:面的形态、作用、性格,面的错觉。
4.点、线、面的综合构成理解:对复杂物象加以概括处理。
理解:视觉统一和稳定感的对称形式的理解,视觉要素连续重复产生的运动感、韵律节奏的关系。
应用:平面构成的形态要素点、线、面各自的形态特征、性格以及相互关系、相互作用。
(四)平面构成的表现形式法则(重点):
识记:1. 重复;2. 近似;3. 渐变;4. 发射;5. 空间;6. 特异;7. 分割;8. 密集;9. 对比;10. 肌理
理解:1.对比与统一
2.对称与均衡
3.节奏与韵律
应用:在理解构成法则和形式语言的基础上,进行设计训练。
第二章 色彩构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了解色彩产生的必要因素及形成的规律、即光与色彩,光与视觉、物体色、光与色的混合规律。理解色彩的体系及色立体的特点用途,掌握色彩三要素的属性。了解色彩知觉的主要现象,如色彩的明暗适应、色的易见度、色的同化性、色的恒常性及色彩的错视(残像)等,掌握色彩三要素的特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色彩构成的概述(次重点):
识记:1.色彩的形成
2.色彩的属性
3.色彩的混合
4.色彩的表达与色彩体系
理解:色彩的属性及相互关系,色彩混合的基本类型,色彩体系。
应用:色彩的空间混合、色彩的表达。
(二)色彩的混合(次重点):
识记:理解色彩调和的原理、色彩之间的协调方式,掌握色彩调和的方法,掌握色彩的采集与重构表现方法。
理解:色彩调和的方法、色彩的调性表达。
应用:整合所学知识,对于色彩的表现进行有针对性的课题综合训练,使学生对所学知识进行深入的消化吸收。
(三)色彩对比与调和 (重点):
识记:了解色彩对比类型,了解和运用色彩的基调对比关系,掌握色彩的组合搭配在应用中所遵循的对比、调和规律。
理解:色相对比、明度对比、冷暖对比、面积对比等色彩的基调对比以及介于以上对比关系中的调和方式。
应用:熟练掌握色彩对比与调和的知识,掌握色相、明度冷暖对比以及均衡、呼应、多样统一的调和法则。
(四)色彩形式美法则(重点):
识记:了解色彩的平衡关系,掌握和运用色彩的分割方式,合理控制色彩的主次、节奏感,呈现出视觉美的表达。
理解:不同的色彩关系下营造的形式美表达几种基本法则:
- 色彩的平衡
- 色彩的分割
- 色彩的节奏
- 色彩的主次
- 色彩的点缀
应用:学会创意和图形的整体与局部的表达方式,色彩创意是一部作品的的灵魂和精华,学会创意再加上合理的的表达方式,作品会更完美。
第三章 立体构成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了解立体构成各元素的构成法则,它是在平面二维的空间中表现视觉立体空间和深度。在实践中,要求借助一定的材料,以视觉为基础,以力学为依据,将相关的造型要素,按照一定的构成原则,组合成美好的形体。学会立体造型的基本规律、基本原理。
培养对形体的认知能力、理解能力和分解组合能力,提高空间想象力与立体意识。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立体构成概念与起源(次重点):
识记:1. 立体构成概念与起源
- 立体构成的设计特点与应用
理解:造型的分解与重构,全方位、多角度进行观察和思考。
应用:掌握不同材料加工、组合的方式和方法。
(二)立体构成的视觉元素(次重点):
识记:1. 视觉元素
- 2. 点性元素
- 3. 线性元素
- 4. 面性元素
- 5.块体元素
理解:理解各种元素的定义、分类、特征及关系。
应用:掌握各种元素之间的视觉效果,造型构造,利用不同材质表现不同视觉元素设计制作训练。
(三)立体构成造型的基本原理(次重点):
识记:1. 构成造型
- 单体的构形
- 群体的构形
理解:对造型从单体到群体的构成方式进行打散后重构的思考和理解。
应用:掌握立体造型规律,不同材料的造型方法。
(四)立体构成的形式美法则(重点):
识记:1. 立体形态感觉
- 立体形态形式
- 立体形态对比
理解:对立体形态的比例、单纯、平衡、节奏、韵律、统一美的理解和感觉。
应用:应用立体形态的对比关系,从面积、方向、粗糙、肌理、秩序等方面展开。
(五)立体构成的材料及加工(重点):
识记:1. 自然材料
- 人工材料
- 材料的加工方式
理解:材料对立体构成的形态、色彩、肌理的心理效应影响, 以及对立体造型的物理强度、加工工艺与加工方法等物理效能反应。
应用:了解材料以及材料加工的方式方法。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课程的能力考核目标共分为三个能力层次:“识记”、“理解”、“应用”。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够识别和记忆本课程中的有关名词、概念及规律的主要内容,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正确的表述、选择和判断。
理解:能够领悟和理解本课程中有关概念及规律的内涵,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对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做出正确的判断、解释和说明。
应用(包含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能在理解掌握的基础上,联系实际、运用美学、心理学等理论进行问题分析和论述,是既要求学生掌握理论、又要求具备分析论证能力的高层次要求;能综合运用二维、三维、设计心理学、美学等方面的知识理论,进行对视觉输出分析、表达和综合评价,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指定教材为考生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指定教材:《构成基础》 陈珊珊,褚福峰 主编 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2020年11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自学时必须要认真阅读教材,开始阅读每一章之前,应先认真学习大纲中有关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以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使用教材时,应注意将精读与泛读相结合,应在泛读即通读的基础和掌握较全面的知识背景条件下,对考核知识点进行重点地逐段细读,逐句推敲,以求做到对基本概念深刻理解,对历史脉络彻底弄清,对基本理论牢固掌握。切忌在没有全面学习教材的情况下孤立地抓考核知识点,以免生吞活剥,不能真正地理解和灵活地运用。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术语、基本理论、重点案例分析加以整理,归纳出要点,从而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有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全部课程内容,同时锻炼提高自己的自学能力。
4、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注重理论知识,也应重视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如运用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相关理论进行创作练习,梳理设计思路。要通过完成块题练习,锻炼自己设计表达能力。
5、考生在自学过程中也可参考侯莹等著《二维设计构成》(第4版).辽宁科技出版社,2020年)辅助学习、理解相关知识。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社会助学者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自学考试指定教材,明确本课程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特点和学习要求,对自学应考者进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引导他们防止自学中的各种偏向,把握社会助学的正确导向。
2.要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自学应考者将识记、理解与应用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理论转化为应用能力,在全面辅导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和提高自学应考者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要正确处理重点、次重点和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次重点和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不是截然分开的。社会助学者应指导自学应考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掌握全部考试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总之,要把重点学习同兼顾一般结合起来,切勿孤立地抓重点,把自学应考者引向猜题押题。
4.助学学时建议。本课程共8学分,助学建议不少于144学时,课程学时分配见下表,考生也可参考该表安排自学时间。
章次 |
课程内容 |
助学学时 |
1 |
平面构成 |
50 |
2 |
色彩构成 |
50 |
3 |
立体构成 |
44 |
总计 |
144 |
五、实践考核内容与实施要求
(一)实训项目一
具体内容:平面构成综合构成设计16开一张,选取生活中常用的产品造型元素,根据构成原理法则,进行结构分析表现。要求表现完整,形式感丰富。
工具要求:针管笔、毛笔等绘画工具。
(二)实训项目二
具体内容:色彩构成综合构成设计16开一张,以产品造型元素与中国传统文化交融为主线。自拟题材,自选风格和表现方式,注意构图及色彩风格,整体效果丰富完整,具有表现力。
工具要求:水粉颜料、水彩颜料等绘画工具,鼓励多种表现工具的应用。
(三)实训项目三
具体内容:主要考核学生对教材知识点的理解,以及理论知识应用于设计实践的能力。
(2)本站自学考试信息供自考生参考,权威信息以各省(市)考试院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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