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设计专业(专升本)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30503
主考学校:长沙理工大学
序号 |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衔接 属性 |
旧计划 课程代码 |
旧计划课程名称 |
备注 |
1 |
必设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公共基础 |
国考 |
||
2 |
必设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国考 |
||
3 |
必设2 |
04856 |
计算机辅助设计(实践) |
5 |
实践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4 |
必设2 |
13740 |
环境行为与心理学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省考 |
||
5 |
必设2 |
13685 |
光与色彩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省考 |
||
6 |
必设2 |
14165 |
设计标准与规范 |
6 |
笔试 |
专业核心 |
省考 |
||
7 |
必设2 |
14166 |
设计表达(环境设计)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省考 |
||
8 |
必设2 |
00709 |
室内设计 |
8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9 |
必设2 |
14234 |
室内构造与材料学 |
6 |
笔试 |
专业核心 |
省考 |
||
10 |
选设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公共基础 |
国考 |
||
11 |
选设 |
00707 |
建筑设计基础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2 |
选设 |
05415 |
环境空间装饰设计 |
8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3 |
选设 |
13643 |
工程实习(实践) |
8 |
实践 |
公共基础 |
省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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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设3 |
07999 |
毕业设计 |
论文答辩 |
专业核心 |
|||||
备注 |
1.本专业考试课程13门,总学分70学分。 2.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3.本专业实践课程考核地点安排由福建教育学院负责。 |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一种国家考试。它既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学历考试,也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一种新的教育形式。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环境设计(专升本)专业是为了解决与应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各种环境问题与挑战,建设健康生态、适老宜居、美丽乡村环境等领域的需求而设置的,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本科水平相一致。同时,为体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放、灵活的特点,在专业设置上突出了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在保证基本素质教育的基础上,注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专升本层次。毕业审核时,需具备真实有效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
本专业考试课程13门,总学分70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同时,凡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本科毕业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主考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方向(如建筑室内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室内外家具设计、公共环境设施设计、室内陈设设计、室内外照明设计等)的方案设计能力和深化设计能力,能在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生产单位从事主创设计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环境设计专业相关方向的基础理论、设计方法、技术要求和设计规范等相关知识,掌握专项设计能力和综合设计能力,具备各类专业设计应用软件的基本操作技能。主要包括:
1.掌握环境设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掌握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相关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
3.具备建筑室内设计或园林景观设计以及对应相关的家具设计、设施设计、陈设设计、照明设计等深化设计能力或技术设计能力;
4.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设计规范和制图规范;
5.具备设计表达和施工图设计能力;
6.掌握设计表达、设计沟通和设计组织能力;
7.熟悉国家环境设计领域的相关政策与法规;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
(2)本站自学考试信息供自考生参考,权威信息以各省(市)考试院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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