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050101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计划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050101

主考学校:福建师范大学

专业名称:

汉语言文学                      

专业代码:

050101

层次:

专升本

主考院校:

福建师范大学

报考条件:

 

序号

课程

类别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衔接

属性

旧计划

课程代码

旧计划课程名称

备注

1

必设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公共基础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国考

2

必设1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公共基础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国考

3

必设2

00037

美学

6

笔试

专业核心

00037

美学

国考

4

必设2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6

笔试

专业核心

00537

中国现代文学史

国考

5

必设2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7

笔试

专业核心

00538

中国古代文学史(一)

国考

6

必设2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7

笔试

专业核心

00539

中国古代文学史(二)

国考

7

必设2

00540

外国文学史

6

笔试

专业核心

00540

外国文学史

国考

8

必设2

00541

语言学概论

6

笔试

公共基础

00541

语言学概论

国考

9

必设2

00536

古代汉语

8

笔试

专业核心

00422

中国古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国考

10

选设A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公共基础

00015

英语(二)

国考

11

选设B

05454

中国书法史

8

笔试

公共基础

   

省考

12

选设

06160

中国古代小说研究

5

笔试

公共基础

00815

西方文论选读

省考

13

选设

00812

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4

笔试

公共基础

00812

中国现当代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省考

14

选设

00813

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4

笔试

公共基础

00813

外国作家作品专题研究

省考

15

选设

00821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4

笔试

公共基础

00821

现代汉语语法研究

省考

 

必设3

10196

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

0

实践

专业核心

10196

汉语言文学(本科)毕业论文

省考

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4门,总学分76学分。

2. 2024年之前在籍考生,可延用旧计划(00815、00422、00812、00813、00821五门课程选二门),执行旧计划办理毕业至2024年下半年。2025年起所有考生按照新计划执行并申请毕业。  

3.选设A:英语(专升本)(13000)、选设B:中国书法史(05454)为选考组课程,二选一。

4.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5. 凡获得自学考试汉语言文学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并在专科阶段已通过00536课程的考生,本科不再报考该课程,须通过选考组二门课程(选设A:英语(专升本)(13000)、选设B:中国书法史(05454))。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者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汉语言文学专业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适应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汉语与中国文学方面的基本知识,受到有关古今中外文学历史发展,文学理论批评的原则方法等方面的系统教育与专门训练;熟悉本专业的基础知识;了解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方面的相关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文献阅读、检索与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从事专业研究的基本能力,以及较强的实际写作能力。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本专业考试课程共计14门,总学分共计76学分。其中必设课程9门,共计52学分;选设课程5门,共计24学分。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有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基础,掌握汉语和中国文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审美能力和中文表达能力,具有初步的中国语言文学研究能力,能够在文化、教育、出版、传媒机构以及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与汉语言文学运用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汉语言文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审美鉴赏能力和创新能力,以及初步从事本学科研究并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进行社会实践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汉语言文学学科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较强的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具备宽阔的文化视野,能运用专业知识,在本学科领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4.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意识,具备不断获取知识的能力;

5.熟悉国家在汉语言文字和文学创作、传播以及语文教育等方面的政策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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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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