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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概论自学考试大纲
浙江教育考试院
2017年12月
自学用书:《教育行政概论》,陈孝大主编,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16年第二版
一、 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要求
《教育行政概论》课程涉及的是教育行政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概念,重点面向基础教育,内容选择以“必须”“够用”为原则,同时注重本课程知识的系统性、实用性和时代性。目的在于让学生系统了解并掌握教育行政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提高教育行政能力。
《教育行政概论》教材内容共分十二章。第一章绪论,介绍教育行政学科的核心概念与研究方法。第二章至第四章,介绍教育行政的制度构架,分别讨论教育行政体制、教育行政组织机构和学校教育制度。第五章至第八章,讨论教育行政的对象,包括课程和人、财、物的管理。第九章至第十二章,论述教育行政的手段,即法制、规划、督导和评价。
学习本课程的要求是;自学应考者应对教育行政所涉及的基本知识能够有一个概括性的了解,并结合教育行政理论和实际工作进行思考、联系和实践。同时结合本书的IP电视课程作为辅助媒体,完成所有章节的学习目标。
二、考核内容及目标
第一章 绪论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育行政的含义和基本内容,熟悉教育行政的研究方法,理解我国教育行政产生和发展的基本过程,认清我国当前教育行政改革的基本走向。
二、考核知识点
(一)教育行政的含义、内容和研究方法
(二)我国教育行政的产生和发展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教育行政的含义、内容和研究方法
- 识记:(1)教育行政的概念;(2)教育行政作为一个研究领域的标志;(3)教育行政学科体系的内容;(4)教育行政研究的研究方法
- 领会:教育行政三方面的功能
- 应用:结合实例,判断教育行政的目的
(二)我国教育行政的产生和发展
- 识记:(1)视学与养老制度是我国早期教育行政的核心制度;(2)推动近代教育行政变革的三股力量是洋务派、维新派和共和派;近代史上影响最大的学制“六三三学制”(1922年)
- 领会:我国当前教育行政改革的基本方向
- 简单应用:我国教育行政要解决的三对矛盾
第二章 教育行政体制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明确三种不同教育行政体制的内涵和主要特点,了解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变迁,理解我国教育行政体制变迁的历史教育教训,以及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目标与主要内涵。
二、考核知识点
(一)教育行政体制概述
(二)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历史发展
(三)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略)
(四)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略)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教育行政体制概述
- 识记:(1)教育行政体制的概念;(2)比较典型的中央集权制的国家;(3)比较典型的地方分权制的国家;(4)教育行政体制的分类方式
- 理解:教育行政体制的含义
- 简单应用:结合教育行政体制的类型,判断教育行政体制的优缺点
(二)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的历史发展
- 识记:(1)新中国教育行政走过一条曲折的发展道路;(2)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 理解:新中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的经验教训
- 应用:如何构建我国教育行政体制改革中国特色目标模式
(三)我国基础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略)
(四)我国高等教育行政体制改革(略)
第三章 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概念,了解近六十年我国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沿革,熟悉我国教育中央与地方行政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掌握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原则,理解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意义与实施步骤。
二、考核知识点
(一)近六十年我国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发展过程
(二)我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三)我国现行的地方教育行政组织机构
(四)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改革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近六十年我国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发展过程(略)
(二)我国现行的中央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略)
(三)我国现行的地方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略)
(四)教育行政组织机构的改革
- 识记:(1)组织机构管理跨度的概念;(2)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3)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实施步骤;(4)“三定”方案内容;
- 理解: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意义
- 应用:教育行政组织机构改革的原则
第四章 学校教育制度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学校教育制度的含义和类型,明确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的依据,了解我国学校教育制度发展的历史脉络,熟悉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理解我国当前学校教育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
(一)学校教育制度概述
(二)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的依据
(三)我国近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
(四)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学校教育制度概述
- 识记:(1)学校教育制度的概念;(2)学校教育制度的类型;(3)现行学制是单轨制的典型国家;
- 理解:中间型学制出现的原因
- 简单应用:判断双轨制的含义
(二)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的依据
- 理解并简单应用:学校教育制度建立的依据
(三)我国近现代学校教育制度的发展
- 识记:(1)1902年《钦定学堂章程》;(2)1922年“壬戌学制”;(3)文革时期我国学制遭受破坏的三方面内容
- 理解:我国近代学制的特点
(四)我国现行的学校教育制度
- 识记:(1)我国现行学校教育制度的四等七级的内容;(2)1986年首次提出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
- 理解:我国当前的学制改革
第五章 课程行政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课程行政的含义、主要的类型与特征,明确我国现行课程行政体制的主要特征,了解课程行政体制的国际发展趋势,了解课程实施指导的含义和方式,掌握课程行政的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
(一)课程行政概述
(二)课程行政体制
(三)课程行政的内容
(四)课程实施的指导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课程行政概述
- 识记:(1)广义课程定义;(2)有关课程的决策者和决策方式是课程行政的内容。
2.简单应用:判断课程行政与课程管理、教材管理的区别
(二)课程行政体制
- 识记:(1)中央集权型课程体制的特征与国家;(2)分权型课程体制的特征与国家;(3)我国建立了国家、地方和学校的三级课程管理模式;(4)各国实施的课程行政体制不能简单地以优劣区分
(三)课程行政的内容
- 识记:(1)教学计划的概念;(2)教学大纲的概念;(3)教学大纲制定的两种方式
- 理解:(1)教材不等于教科书;(2)现行课程计划的改革方向;(3)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大纲制定的主要原则
(四)课程实施的指导
- 识记:课程实施的指导内容
理解:课程实施的制约因素
第六章 教育人事行政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育人事行政的含义,明确教育人事行政的业务范围,理解教育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掌握教育公务员管理的各项制度,掌握校长管理的基本内容,熟悉教师管理的基本内容。
二、考核知识点
(一)教育人事行政概述
(二)教育行政机关额国家公务员管理
(三)校长的管理
(四)教师的管理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教育人事行政概述
- 识记:(1)教育人事行政的概念;(2)教育人事行政的业务范围是由教育行政机构所担负的只能决定的;(3)教育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的概念
2.理解并能应用:教育人事行政的基本原则
(二)教育行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管理
- 识记:(1)国家公务员管理制度包括:求才制度、用才制度、养才制度、代谢制度、约束制度和保障制度;(2)用才制度包括:考核、奖惩、职务升降等制度;(3)养才制度的概念;(4)代谢制度的出口制度包括:辞退、辞职和退休制度;(5)公务员的约束制度包括公务员的义务、纪律和回避制度;(6)保障制度包括公务员的权利、申诉和控告制度
2、简单应用:(1)辞退的条件;(2)任职回避的内容
(三)校长的管理
- 识记:(1)校长的四种任用制度;(2)所有校长的共同职责是负责“学校的教学及其他行政管理”;(3)校长的任期制度;(4)校长的培训类型
- 理解:校长的岗位要求;
- 应用:校长的权力
(四)教师管理
- 识记:(1)教师的权力概念;(2)1994年《教师法》开始实行教师资格制度;(3)我国采用过的三种教师任用制度
- 理解:(1)能判断教师的权力与义务;(2)教师考核的内容
第七章 教育财政(略)
第八章 教育设施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校舍的主要类型,校舍建设的基本程序,明确校舍在使用与维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了解学校设备的主要类型及装备标准,明确学校设备在使用与维修中应该注意的问题。
二、考核知识点
(一)校舍的建设与管理
(二)学校设备的配置与管理(略)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校舍的建设与管理
- 识记:(1)普通教室层高小学不低于3600毫米,中学不低于3800毫米;(2)耐火等级楼房不低于二级,平房不低于三级;(3)校舍不得采用空斗砖墙、空心砖墙和生土墙体作为层中结构;(4)外廊栏杆高度不低于1100毫米;(5)普通教室小学的使用面积不小于61平方米,中学不小于67平方米;(6)教室内噪声控制在40分贝以下,环境噪声控制在50分贝以下
- 理解:(1)校舍建设的基本程序;(2)校舍的使用与维修管理的基本内容
(二)学校设备的配置与管理(略)
第九章 教育法规与教育行政执法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育法规的含义、本质及其特征,掌握教育法规的体系,了解教育立法的含义、教育法规的制定程序,了解掌握教育行政执法的概念、地位、原则、内容和方式,明确依法执教的发展趋势。
二、考核知识点
(一)教育法规概述
(二)教育立法
(三)教育行政执法
- 考核目标要求
(一)教育法规概述
- 识记:(1)教育法规的概念;(2)教育法规的本质特征;(3)教育法规的纵向层次一次分为教育基本法、单行教育法、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规章、地方教育法规和规章等; (4)教育法规的制定机关;(5)地方教育法规的制定机关
- 理解:(1)理解教育法规与教育法律、教育法制之间的关系;
- 简单应用:能判断法律效力的等级
(二)教育立法
- 识记:(1)教育立法的概念;(2)教育立法的准备工作就是确定立法目标,并围绕立法目标进行理论准备和资料准备
- 理解:(1)权力机关制定教育法规的程序;(2)理解教育法规的稳定性
(三)教育行政执法
- 识记:(1)教育行政执法的定义;(2)教育行政执法一经发现就必须处理;(3)教育行政执法实质上也是一种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教育事业的活动
- 理解:(1)理解教育行政执法的定义;(2)教育行政执法的特征;(3)教育行政执法的内容
- 应用:教育行政执法的原则
第十章 教育规划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育规划的含义和内容,理解制定教育规划的相关因素与原则,掌握制定教育规划的人力需求法、社会需求法、学校布局法以及教育规划制定的主要程序。
- 考核知识点
(一)教育规划概述
(二)制定教育规划的相关因素
(三)制定教育规划的原则
(四)制定教育规划的方法
(五)制定教育规划的程序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教育规划概述
- 识记:(1)教育规划的概念;(2)教育规划的分类
- 理解:教育规划的内容
(二)制定教育规划的相关因素
- 识记:(1)教育资源使用有效性测评指标包括:外效性、内校性、外部生产性、收益性;(2)教育规划考虑政治因素的三个问题(3)教育规划考虑人口因素中需重视的三个问题
- 理解:教育规划中考虑教育因素应重点关注的问题
(三)制定教育规划的原则
- 理解:制定教育规划必须坚持的原则
(四)制定教育规划的方法
- 识记:(1)教育规划制定的人力需求法概念;(2)人力需求法的主要方法;(3)社会需求法是以个人的教育需求为依据的;(4)学校布局法的概念
(五)制定教育规划的程序
- 应用:理解并能应用教育规划程序的步骤
第十一章 教育督导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育督导的含义,明确教育督导的职能和过程,掌握教育督导的内容,了解教育督导的机构,熟悉教育督导的原则。
- 考核知识点
(一)教育督导概述
(二)教育督导的职能
(三)教育督导的过程
(四)教育督导的内容
(五)教育督导的机构和人员
(六)教育督导的原则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教育督导概述
- 识记:(1)教育督导概念;(2)教育督导的分类
- 理解:(1)理解教育督导概念应注意的六个方面;(2)教育督导的意义
(二)教育督导的职能
- 识记:(1)教育督导的主要职能;(2)教育与督导的监督职能主要起着控制和规范作用;(3)教育督导是政府管理教育的一个重要信息反馈途径
(三)教育督导的过程
- 识记:(1)教育督导的过程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2)督导准备阶段包括:组织准备、人员准备、方案准备(3)督导分析诊断的常用方法
- 理解:(1)督导实施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四)教育督导的内容
- 识记:(1)教育行政督导的概念;(2)教育行政督导的内容;(3)中小学督导的主要内容
(五)教育督导的机构和人员
- 识记:(1)中央教育督导机构是国家教育督导团;
- 理解:(1)正确理解督政和督学的概念;(2)能判断督学的基本条件;(3)能判断督学行为准则
(六)教育督导的原则
- 应用:在准确理解督导原则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和应用
第十二章 教育评价
一、学习目的和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教育评价的含义,明确教育评价的基本功能,熟悉教育评价的主要类型,理解教育评价的基本原则,区分主要的教育评价方法,掌握教育评价实施的基本步骤。
- 考核知识点
(一)教育评价概述
(二)教育评价的原则
(三)教育评价的方法
(四)教育评价的实施
三、考核目标要求
(一)教育评价概述
- 识记:(1)教育评价的概念;(2)决策中心模式的概念;(3)四种最有影响力的教育评价模式;(4)教育评价的四种类型
- 理解:(1)准确理解判断评价与测量、评比;(2)能准确判断绝对评价和相对评价
- 应用:准确理解并能运用教育评价的功能
(二)教育评价的原则
- 识记:教育评价的信度的四种计算方法
- 理解:教育评价的有效原则
(三)教育评价的方法
- 识记:(1)定量评价的含义;(2)定性评价的含义;(3)定量评价中四种主要的抽样方法;(4)定性评价中四种主要的抽样方法;
- 理解:准确理解定性评价中的三种评价手段
(四)教育评价的实施
- 应用:结合实际案例说明教育评价的实施程序
三、题型举例(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题型仅作参考,实际命题时不受此限)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题号写在题后括号内) 2分×15题=30分
1.教育评价的实施程序包括:确定评价方案、收集和处理信息和( )。
A.结果与反馈 B.确定评价等级与报告 C.撰写评价报告和反馈 D.反馈
(二)多项选择题(在备选答案中有二至五个是正确的,将其全部选出,并把它们的题号写在题后括号内。错选或漏选均不给分) 2分×5题=10分
1.校长权力的特点有( )。
A.受托性 B.可授性 C.对称性 D.强制性 E.合法性
(三)名词解释题 3分×5题=15分
1.教学计划
(四)、简答题 5分×4题=20分
1.简述当前我国学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五)论述题 10分×1题=10分
1.请具体分析我国教育行政要解决的三对矛盾。
(六)案例分析题(限于篇幅略,实际编写时应列出) 15分×1题=15分
1.请阅读以下材料,根据掌握的教育评价知识,进行分析评论。
女儿今年9岁,在某小学读三年级,天性不算聪颖,遇事还好问个“为什么”。可是,二年级时她几次测验所出现的“错误”,令我这个读了几直大学,又做了10多年教师的人疑惑不解。
一次数学测验,有一道题是这样的:“8乘以4,得多少?”女儿答:8乘以4得32。
不料试卷发下来后才发现,女儿的这一答案被扣了0.5分。请教老师(试卷由教研片出,且提供统一的标准答案),老师说:原因是没有按要求答题,标准答案应该是“得32”。老师惋惜地告诉女儿,人这么写是不应该算错的,但是,上边对试卷答案有严格的要求,所以以后做这样的题目,答案要从倒数第一个“逗号”开始,问什么,答什么,不要多写。
女儿记住了老师的教诲。但因此又带来了一次“错误”。这次的试题是这样的:“38除以9商几,余几?”女儿答:商4余2。结果这次又被扣了0.5分。
回家后,我和孩子一起订正试卷时,我问孩子,为什么不按老师说的“从倒数第一个逗号开始答?”女儿疑惑地说:“总不能不答商,只答余数呀!要不,你说怎么答?”
其实我也知道孩子说的有道理,但始终猜不透出题者的要求,只好说:“别管这些,按老师的要求答,就写‘余2’,看看老师怎么改。”
第二天,我们改的题又被判为错题。向老师请教,老师也无奈地解释说,这次是题出得不好,逗号不应该放在“余几”处。老师好心地告诉女儿,以后考试再遇到这样的题目,就从头到尾一起答,肯定不会错。
更让我没有想到的是语文考试也是这样。期末考试前,女儿在一次语文考试中又丢了3分。试题是这样的:把下列字词连成句子写出来,再加标点。给的字词是:发明、电灯、爱迪生、是、的。女儿的答案是:“是爱迪生发明电灯的。”尽管语句通顺,也符合题目要求,而且是个正确的强调句式,但女儿没得一分,理由竟然是和标准答案不符。原来上面给的标准答案是“电灯是爱迪生发明的。”或“爱迪生是发明电灯的。”
数次的经历让我迷茫,孩子更是不知所措。孩子对我说“爸爸,我不会答题了。”难道今天的教育就是这样的吗?这样的教育能教好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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