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自考14180社会工作专业实习实践手册考试大纲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考试大纲
专业名称:社会工作(专升本)
专业代码:030302

课程名称:社会工作专业实习

课程代码:(14180)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制定
2024 年 3 月

《社会工作专业实习》课程实践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社会工作专业实习》是培养专业人员具有的综合性、实践性、创新性等特点的重要教学环节,社会工作是专业化的助人服务工作,其实务性和操作性比较强。社会工作的实践性取向更决定了实践在专业教育中的地位。要求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特别注重专业实践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一) 社会工作专业自考学生专业实践的意义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是社会工作专业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一方面可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社会服务的能力,检验社会工作专业教育教学的质量;另一方面,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是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有效方式,可以全面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知、觉、行合一的专业人才。

(二) 社会工作专业自考学生专业实践的目标

社会工作实践的目标在于学生能从实际工作中,通过实际领域的接触,增进对当前的社会现象、社会问题、社会机构、社会福利服务网络以及社会工作专业所扮演的角色等方面的了解,能够整合专业知识,强化社会服务技能。实践目标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
1.专业知识与能力的发展——协助学生掌握各种知识的结构和意义,将理论和实务结合起来。
2.专业自主能力的提高——培养学生成为具有独立性、创造性的实务工作者。
3.专业自我的形成——使学生明确自己的行为及行为的原因,以专业知识为引导,探索个人内在的心理因素对行为的影响。
4.培养专业意识和专业价值观——协助学生分析和探索自己的行为,表现内在的感受和价值取向,体验社会工作价值观,由被动接受到主动探索与思考,逐渐内化专业价值观与专业理想。
5.培养批判精神、促进专业成长——促使学生在社会发展变化中不断更新和完善理论、知识、技巧和价值观,在不断的自我反思与批判中追求人格的成熟和完善。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一) 社会工作专业自考学生专业实践方式

1.社会工作专业自考学生实践方式分为以下两种:任务实践:为学生分配实践任务,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完成。目的是要求学生将所学知识与实践机构的实际相结合,通过实践督导的引领和实践工作的锤炼,能够熟练将社会工作的理念、方法、技巧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初步符合专业社会工作者的要求,在第三学期进行。

2.项目实践:以驻点形式进入社会工作相关项目点,在实践督导指导下进行长时段入职式实践,以三个月为最短期限,在第三、四学期及假期进行。
学生原则上统一参加学校集中安排的实践机构实践,根据学校提供的实践机构名单填报志愿,由学校实践办公室及实践单位确定实践名单。如学生有特殊情况,可以自行分散实践。

(二)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机构

实践机构是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践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明晰实践机构的选取原则、实践机构的职责,对社会工作实践的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1.实践机构的选取原则
(1)机构对专业教育的兴趣;
(2)机构的目标与服务方向和社会工作专业确定的教育目标与内容一致;
(3)机构拥有较好的被社会所接受的社会服务系统和功能,拥有良好服务和管理运作能力;
(4)机构实践水平有利于学生通过实践获得专业理念和技能的提高;
(5)机构不能将学生视为其固定员工的替代者,但学生的实践能够促进机构的服务及管理水平的提高。
2.实践机构的职责
(1)机构应该认同社会工作教育的理念,并在实践的过程中提供支持;
(2)机构应能够向学生介绍本机构的组织架构和职能等相关内容;
(3)机构应能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物理设备给实践期间的学生
(如办公地点、活动场地、记录支持等);
(4)机构应提供实践学生同其他机构成员一起工作的适当机会。

(三) 对学生实践要求

1.在实践单位进行专业实践要做到遵守单位纪律,服从安排,积极参与,主动热情;调研资料与了解各方面情况时要认真细致,虚心学习。同时也要注意安全并努力锻炼自己的社会交往与处理问题等能力。
2.全面了解基层单位/企业管理全貌,并将每周实践内容、收集的资料及其分析结果、疑难问题等记入实践日志中,及时予以总结;
3.专业实践还要求尽可能多的积累工作及就业的相关信息,并基于此及时完善和提升自己的综合能力,为后面的专业学习及毕业后的职业发展做好前期准备。
4.要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充分加深对已有理论知识的理解并有意识地进行应用,同时通过对实践中遇见的具体问题等的认识和思考,促进之后理论学习的提高。
5.必须以学校声誉和利益为重,时刻注重个人形象的建设;同时时刻注意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保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
6.按时按质的提交相关的实践材料(实践日志、实践总结、调研报告、实践照片等)。

(四) 实践材料

学生需详细记录实践过程工作及个人体验和反思,填写学生实践手册。(见附件:社会工作专业学生专业实践手册)

三、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社会工作专业实践考核在参照学生自评的基础上,由指导教师和实践单位根据下列标准以百分制计算:学生的实践态度占 10%,实践日志、周记占 30%,实践总结报告或专业调查报告占 50%,出勤情况 10%。
学生实践的总评成绩由实践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指导老师和实践单位的成绩合成。其中实践单位打分占 50%,指导教师打分占 50%;总评成绩为五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

优秀——评估得分为 90 分或 90 分以上:在实践中积极主动,富有独立性、自信心和责任感;在专业价值观、服务态度、分析情况、运用知识以及处理特殊事件等方面,非常清楚自己的方向,需要较少的指导;能够高质量的完成系部和实践单位分派的任务;认同并自觉遵守社会工作职业伦理。

良好——评估得分为 80 分或 80 分以上:在实践中积极主动,有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并努力尝试解决疑难问题;能够较好地完成各项任务,但较之优秀学生需要更多的指导;认同并自觉遵守社会工作职业伦理。

中等——评估得分为 70 分或 70 分以上:对实践抱有认真的态度,但是不够积极主动,缺乏自信心;在适应工作环境、投身实践方面需要一定时间,但对意见和建议能够积极回应;基本掌握社会工作方法;遇到疑难问题时需要较多的帮助;认同社会工作职业伦理和价值观。

及格——评估得分为 60 分或 60 分以上:实践态度比较认真,能够对意见和建议做出回应;对指导教师和单位督导员的依赖性较大,工作较为被动;对所学专业知识有所理解,但不甚清晰,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较差;基本能够完成工作任务,但需要较多的督导和指导;基本认同社会工作职业伦理和价值观。

不及格——评估得分在 60 分以下:学习和工作态度比较消极,不能完成工作任务;不能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差;缺乏专业责任感,不认同社会工作职业伦理;对实践单位和指导教师的指导反应冷漠,改变较小。此外,学生在实践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也可能被要求终止实践,并被评定为不及格。一是行为严重损害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二是屡次违纪经提醒教育仍不改过的。学生实践成绩不及格的,不予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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