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考130502视觉传达设计(专升本)专业计划

专业名称: 视觉传达设计 专业代码: 130502 学分要求: 76
主考学校: 上海师范大学 学历层次: 本科 专业类型: 未指定
专业审批: 已审批 审批时间:   开考方式: 面向社会开考
委托开考: 委托单位:      
毕业证书停止颁发: 专业停考: 停止接收新生: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新时代社会经济发展对现代设计行业提出新的要求。本专业为满足现代设计领域对较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的需求而设置,适应社会需要和全新媒体环境,以发展考生的平面及多媒体视觉传达设计能力、策划能力和自学能力为本,培养符合现代设计行业要求的、有自我发展潜力的高质量应用型人才。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本科专业,培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高质量应用型人才,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本科毕业证书与艺术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具备系统的视觉传达设计基础理论与基本技能,熟悉国家艺术设计领域政策法规,掌握综合的视觉设计及策划能力,具有自我规划和自学能力,具有平面设计、插图设计、书籍设计、包装设计、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等方面的实际应用能力,能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教学科研单位等从事视觉传播领域的设计、教学和管理等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的基本要求为:

1.熟悉国家文化艺术领域以及广告宣传、媒体等相关行业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2.掌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图形创意设计及其系统化运用方法;

4.具有平面设计师的基本素养和实践能力;

5.了解视觉传达设计领域的发展动态和应用前景;

6.具有一定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满足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相关职业的工作需求;

7.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13000 英语(专升本) 14  
4 01575 图形设计(技能) 5 技能70﹪,文字30﹪
5 05546 系列书籍装帧设计(上机) 5 上机考核 技能70﹪,文字30﹪
6 04026 设计美学 3  
7 05424 现代设计史 3  
8 04462 设计心理学 6  
9 01576 设计表达(上机) 5 上机考核 技能70﹪,文字30﹪
10 00853 广告学(二) 4  
11 01040 网页设计(上机) 6 上机考核 技能70﹪,文字30﹪
12 00711 展示设计(上机) 4 上机考核 技能70﹪,文字30﹪
13 01577 产品包装设计(上机) 5 上机考核 技能70﹪,文字30﹪
14 01578 电脑动画设计(上机) 5 上机考核 技能70﹪,文字30﹪
15 01579 产品设计(技能) 5 技能70﹪,文字30﹪
  07999 毕业设计(作品与论文) 不计学分  
合计     75 15门课程
☆ 可免考英语(二)考生的加考课程 (仅对35周岁及以上考生)
1 07202 广告摄影 2  
07203 广告摄影(上机) 4 上机考核
2 01580 文字创意设计 5 技能考核
3 01581 Flash动画设计(上机) 5 上机考核 技能70% 文字30%
☆ 非艺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加考的课程
1 00599 素描(三) 3 技能考核
2 00674 色彩 3 技能考核

说明:

1、 毕业设计(作品与论文):考生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须进行毕业设计(作品与论文),选题既可由主考学校公布,考生从中任选一题,也可由考生自选设计课题,但须经主考学校同意。论文不少于5000字为宜;设计为系列包装、系列海报、V2(办公事务用品)一套。 

2、 年满35周岁及以上的考生可以免考英语(二),但须换考3门不少于14学分的课程,并且不得申请学位。 

3、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艺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可直接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无须加考课程;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非艺术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本专业(独立本科段),须加考素描(三)(0599)和色彩(0674)两门课程。

说明: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非艺术类专业专科毕业生报考本专业(专升本),须加考素描(00599)和色彩(04315)两门课程。

五、主要课程说明

1.色彩构成

本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为利用色彩要素的搭配获得色彩审美价值的原理、规律、法则、技法等学说。通过本课程,考生能系统掌握色彩构成的基本原理、方法和规律;对于色彩搭配有一定的视觉敏感性,能熟练地将色彩构成理论加以运用。本课程考试采用实践考试方式。

2.字体设计

本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为字体的发展和演变过程,文字语意,及各种字体的方法和运用。通过本课程,学生能系统掌握多种变化手段,深刻理解变形和图形替代后的视觉形象感受,具有一定的造型、构图、想象能力,为其他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课程训练打下具有画面整体设计能力的基础。本课程考试采用实践考试方式。

3.版面设计

本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为版面设计的发展历史及应用理论,探索各种艺术手法在版式设计中的融合运用。通过本课程,学生能将有限的视觉元素进行有机的排列组合,将理性思维个性化地表现出来,从而达到技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本课程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4.图形创意

本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为图形设计的概念、意义;现代图形设计的观念;图形设计的创意和视觉表现;图形的应用。通过本课程,学生能具备创造性思维能力,具有以图进行交流传达的能力,丰富的想象力和视觉表现力。本课程考试采用实践考试方式。

5.招贴设计

本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为招贴设计的历史和原理,以图文为主要传递信息的方法。通过本课程,学生能广泛地了解受众的视觉心理及欣赏习惯,深入研究媒体艺术和传播行为,掌握广告招贴构思、创意表现的方法、构图规律以及特殊的语言表现形式。本课程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6.包装设计

本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为结合市场学、消费心理学、材料学、工艺学和人体工学等现代新兴学科的研究成果,系统学习现代商品包装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学习多种商品包装设计理论与方法,形成商品包装设计的能力。通过本课程,学生能系统掌握商品包装的理论、概念、类别、功能及其历史;了解现代包装设计的特点,包装设计与市场销售、消费心理、材料、生产工艺、人体工学等学科的关系。本课程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7.书籍设计

本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为书籍设计基本理论;书籍设计的风格、流派和艺术特色;插图、封面、版面、字体以及制版、印刷和电脑设计等知识;书籍装帧设计规格、材料选用和制作方法。通过本课程,学生能具备书籍整体设计的能力。本课程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8.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

本课程属于专业核心课。课程内容为视觉识别设计中基础系统各元素——标志、标准字、标准色、辅助延展图形与商业形象的设计流程、方法与技术规范。通过本课程,学生能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进行企业形象设计策划、设计程序的实务设计,能处理好设计的形式与功能、设计与产品、设计与人文环境等关系。本课程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9.展示与陈设

本课程属于推荐选考课。课程内容为展示与陈设设计的流程、材料和基本设计方法。通过本课程,学生能基于对色彩、形式美感、三维形态和企业文化识别系统等知识的学习,掌握展示与陈设设计所涉及到的空间布局、展示环境、陈设装置、灯光设置等基本原理,初步了解展陈设计所涉及到的各种工艺、材料和设计效果,掌握视觉语言在展示陈设中的应用方法,具备商业展陈设计所需的基本设计能力。本课程采用上机考试方式。

10.插画技法

本课程属于推荐选考课。课程内容为插画的历史、功能与分类和创作技巧。通过本课程,学生能系统掌握插画的构图技巧、色彩搭配、绘制技法及信息传递等知识,并能使用数字绘画技术及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增强插画的感染力;学习以图像说故事,发展个人绘画风格,并探索有兴趣发展的领域;能达到按课题或项目要求进行相应的插画绘制及创作。本课程考试采用实践考试方式。

11.素描

本课程属于非艺术类专业专科加考课。课程内容为素描的基本概念和表现手法。通过本课程,学生能系统掌握比例、透视、结构等基本理论;通过素描的写生实践,学生掌握正确的观察方法和表现技巧;掌握画面黑白灰大关系、空间关系、透视关系的处理,并能够深入刻画,尝试探索具体的艺术表现手段,提高艺术审美和鉴赏能力。本课程考试采用实践考试方式。

12.色彩

本课程属于非艺术类专业专科加考课。课程内容为色彩理论与概述;色彩静物写生。通过本课程,学生能系统掌握、熟练运用写生色彩的基本规律,掌握选用媒介的基本特性,通过写生提高感受生活色彩的敏感性,通过对固有色、环境色、光源色的分析与表现,提高对写生色彩系统的认识,在此基础上提高对色彩的高度概括和主观表达能力,以及捕捉对现实世界感兴趣的物象的能力。本课程考试采用实践考试方式。

六、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本专业实行课程内实践考核的主要有:

1.色彩构成,必考,采用色彩构成设计形式,独立考核,记5学分;

2.字体设计,必考,采用字体设计形式,独立考核,记4 学分;

3.图形创意,必考,采用图形创意设计形式,独立考核,记4学分;

4.产品开发设计,选考,采用产品设计形式,独立考核,记8学分;

5.插画技法,选考,采用插图设计形式,独立考核,记5 学分。

本专业的综合实践考核包括:

1.毕业实习,不计学分,采用撰写实习报告的形式,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2.毕业设计,不计学分,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

七、其他必要的说明(报考条件、毕业与学位证书颁发等)

1.毕业条件:获得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完成本专业规定的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经审核通过后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2.学位申请: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本专业毕业生,可申请艺术学学士学位。由学校依据《上海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授予相应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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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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