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密★启用前
2024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宪法学
(课程代码 05679)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选择题,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
2.应考者必须按试题顺序在答题卡(纸)指定位置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
3.涂写部分、画图部分必须使用 2B 铅笔,书写部分必须使用黑色字迹签字笔。
第一部分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25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5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选项中,属于 2018 年宪法修正案内容的是
A.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B. “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C. “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D.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下列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不正确的是
A. 这一规定体现了我国宪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B. 这一规定中的 “人民” 指的是全体公民
C.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这一规定实现的重要途径
D. 这一规定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个领域
3.下列关于基本权利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基本权利是人权的宪法化
B. 基本权利的主体是人民
C. 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不具有一致性
D. 基本权利约束立法、执法,但不能约束司法
4.现代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有多种类型,其中法国采用的是
A. 议会君主立宪制
B. 半总统半议会制
C. 议会共和制
D. 总统制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委员会之间是
A. 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
B. 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
C. 指导和被指导的关系
D. 协助和被协助的关系
6.某县人大代表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该县公安机关拟对其刑事拘留。下列选项中,有权对张某的刑事拘留予以许可的是
A. 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B.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C. 县人大常委会
D. 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7.下列国家中,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是
A. 中国
B. 美国
C. 德国
D. 日本
8.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后,负责组织其宪法宣誓仪式的是
A. 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
B.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
C. 国家主席
D. 最高人民检察院
9.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下列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员中,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是
A. 立法会议员
B. 行政长官
C. 终审法院法官
D.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10.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属于县人民代表大会职权的是
A. 管理国有资产
B. 制定地方性法规
C. 改变乡镇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
D. 选举县监察委员会主任
1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始设立常务委员会是在
A. 1954 年
B. 1979 年
C. 1982 年
D. 1988 年
12.某市上城区正在进行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光宇软件园区选区共有选民 2126 人,应选代表 2 人,候选人为甲、乙、丙。在选举日,共有 2022 名选民参加投票,甲得 979 票,乙得 1012 票,丙得 1867 票。以上候选人中,能够当选区人大代表的是
A. 乙、丙
B. 甲、乙
C. 甲、丙
D. 无人当选
13.下列选项中,有权制定自治条例的是
A. 湖北省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
B. 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C.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
D.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
14.根据宪法和法律,《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的解释权属于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国务院
C.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
D. 香港特别行政区警务处
15.下列机构或场所中,应当悬挂国徽的是
A. 财政部
B. 全国政协礼堂
C. 县人民政府
D. 中国人民银行
16.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我国的 “国家宪法日” 是
A. 3 月 15 日
B. 4 月 15 日
C. 9 月 20 日
D. 12 月 4 日
17.根据现行宪法,下列选项中,属于国务院职权的是
A. 规定各部和各委员会的职责
B. 决定特赦
C. 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D. 批准直辖市的建置
18.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选项中,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生效的是
A. 国务院部门规章
B. 行政法规
C. 自治区的单行条例
D. 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
19.下列选项中,有权提出对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的是
A. 司法部
B. 5 名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联名
C. 35 名全国人大代表联名
D.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20.根据现行宪法,下列选项中,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通信进行检查的是
A. 公安机关
B. 税务机关
C. 审判机关
D.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21.根据《立法法》,下列事项中,地方性法规有权规定的是
A. 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B. 历史文化保护
C. 房产税的设立
D. 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22.2023 年 6 月,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了《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 2023 年 8 月 15 日起施行。下列关于该解释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在性质上属于司法解释
B. 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C. 需要报国务院备案
D. 可以对法律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23.根据现行宪法,下列关于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实行集体负责制
B. 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委员组成
C. 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D.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4.2022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重庆市设立成渝金融法院,按照直辖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置。下列选项中,有权任免成渝金融法院院长的是
A. 全国人大常委会
B. 最高人民法院
C.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D. 重庆市人大常委会
25.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下列关于村民会议的表述,正确的是
A. 由乡镇人民政府召集
B. 由本村全体村民组成
C. 由村民小组组长主持
D. 有权讨论决定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案
第二部分 非选择题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
26. 宪法关系
27. 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
28. 休息权
三、比较辨析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
29. 比较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
30. 有观点认为,住宅不受侵犯主要保护的是公民对住宅的私有财产权。请对此观点进行辨析。
31. 有观点认为,宪法的规范性与政治性相冲突。请对此观点进行辨析。
四、论述题:本题 15 分。
32. 论述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
五、材料分析题:本题 15 分。
33. 金水湖横跨 J 省甲、乙两个设区的市,是两地重要的饮用水源地。为保护好这一重要湖泊,甲、乙两市积极开展水环境保护协同立法,甲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甲市金水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乙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乙市金水湖水环境保护条例》。两部《条例》同步起草、同步制定、同步实施,为保护金水湖水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根据宪法和法律,结合以上材料,请回答:
(1)甲、乙两市上述《条例》的批准和备案程序。
(2)甲、乙两市开展协同立法对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义。
2024 年 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05679 宪法学 参考答案及解析
二、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 3 小题,每小题 5 分,共 15 分。
26.宪法关系是指由宪法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主要涉及国家、公民及其他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其主体包括国家机构、公民、政党、社会团体等;内容体现为宪法规定的权力与权利、职责与义务,客体是宪法所调整的社会行为与利益。宪法关系具有根本性和基础性,反映国家政治生活的核心架构,如公民与国家的关系、国家机关之间的职权划分等,是其他法律关系的制度基础。
27.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指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一人一票、每票等值”,不因民族、性别、职业等差异受歧视。该原则既要求形式平等(如投票机会均等),也追求实质平等(如根据人口结构调整代表名额)。例如,我国《选举法》修订后实现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消除原有城乡代表比例差异,体现从形式到实质平等的深化。
28.休息权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指劳动者享有合理工作时间和必要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宪法》第 43 条明确规定,国家通过规定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障该权利。具体体现为每日8小时工作制、周末双休、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假等,《劳动法》进一步细化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劳动者身心健康与工作生活的平衡。
三、比较辨析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30 分。
29.答案要点:
1.定义与所有权性质:
国有经济: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共同所有(由国家代表),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如国有企业、央企等。
集体经济:生产资料归部分劳动者集体所有,是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经济,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城镇集体企业等。
2.地位与作用:
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居主导地位,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如能源、通信等),体现国家战略意志。
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服务于特定集体成员的生产生活需要(如农村士地承包经营)。
3.管理方式:
国有经济:由国家统一管理,经营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集体经济:由集体成员民主管理,经营当主权较大,更注重成员共同利益,
4.共同点:
均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形式,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都需遵循按劳分配原则,但实现方式可能不同。
30.答案要点:
1.观点片面性:
该观点混淆了“住宅不受侵犯权”与“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对象。住宅不受侵犯权本质上是人身自由与隐私权的延伸,而非单纯保护财产权。
2.宪法依据:
我国《宪法》第 39 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其核心是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生活安宁与隐私。
私有财产权规定于《宪法》第 13 条,强调对合法财产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权。
3.区别与联系:
若仅保护财产权,则可通过赔偿解决侵入问题;但住宅权保护的是人格尊严与自由,无法以财产补偿替代。
住宅作为财产受宪法保护,但非法侵入行为直接侵害的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非财产本身(如未造成财产损失)。
结论:住宅不受侵犯权是独立于财产权的基本人权,该观点未能准确反映宪法保护的核心价值。
31.答案要点:
1.宪法双重属性的统一性:
规范性:宪法是最高法律规范,具有普遍约束力,通过具体条文(如基本权利、国家机关职权)调整社会关系。
政治牲:宪法是政治力量对比的集中体现,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如我国宪法确立的人民有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
2.两者关系:
政治性为规范性提供正当性基础:宪法的制定和修改需依托政治共识(如我国修宪程序体现党的领导与人民意志的统一)。
规范性约束政治权力的运行: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机构职权与程序,防止权力滥用(如“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3.实例佐证:
我国宪法序言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既体现政治性,又通过总纲第1条转化为规范性约束。
公民基本权利条款(如言论自由)兼具政治价值导向和法律实施要求。
结论:宪法的规范性与政治性相辅相成,共同维护宪法的根本法地位。认为两者冲突的观点割裂了宪法作为“政治法”与“法律法”的双重功能。
四、论述题:本题 15 分。
32.
一、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
基本权利是宪法保障的核心内容,但其行使并非绝对,需受到合理限制以平衡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基本权利限制的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宪法直接限制
宪法在确认基本权利的同时,常明文规定其内在界限或例外情形。例如:
德国《基本法》第5条规定言论自由“受一般法律,青少年保护及个人名誉权的限制”。我国宪法第 51 条明确,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此类限制体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属于权利自身的法定边界。
(二)法律保留下的限制
通过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对权利进行具体限制,确保限制的民主正当性。
绝对法律保留:如我国《立法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
相对法律保留:立法机关授权行政机关在特定范围内细化限制规则(如《集会游行示威法》中的许可程序)。
法律保留原则防止行政权恣意干预基本权利。
(三)紧急状态下的临时限制
在战争、疫情、自然灾害等紧急状态下,政府可依法暂时限制某些权利。
例如:疫情防控期间限制集会自由、实施隔离措施;戒严时限制人身自由。
此类限制需遵循比例原则,确保措施的必要性和临时性,紧急状态结束后应恢复常态。
(四)基于公共利益的限制
为维护公共安全、秩序、卫生等公共利益,可对权利进行必要限制。
如征收个人财产需基于公共利益并给予补偿(我国《宪法》第 13条);
限制商业言论以防止虚假广告损害消费者权益。
公共利益作为限制理由时,需通过利益衡量避免过度干预私权。
(五)国际法义务的限制
履行国际条约义务可能要求对权利进行限制。例如:
根据《联合国反恐公约》,限制涉及恐怖主义的言论与结社自由;
依《残疾人权利公约》调整公共设施建设标准以保障残障群体平等权。
此类限制需符合国内宪法框架,避免与国际人权标准冲突。
(六)权利冲突时的内在限制
权利行使可能与他人的权利或社会利益冲突,需通过界限划分实现平衡。
如言论自由不得侵犯他人名誉权(民事侵权责任)。
隐私权与公众知情权的冲突需个案权衡(如公众人物隐私的适度让渡)。
此类限制体现权利体系的内部协调性。
二、限制的合宪性要求
无论何种形式,基本权利的限制必须符合以下原则:
1.法律明确性:限制规则需清晰具体,避免模糊授权。
2.比例原则:手段与目的相适应,损害最小且符合社会期待。
3.正当程序:限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需遵循法定程序,保障救济途径。
综上,基本权利的限制形式多样,但其核心在于通过法治框架实现个人自由与社会公益的动态平衡。实践中需严格审查限制的合宪性,防止权力滥用对权利本质造成侵害。
五、材料分析题:本题 15 分。
33.(一)根据《中华人民箕和国立法法》相关规定:
批准程序:
甲、乙两市作为设区的市,其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金水湖水环境保护条例》属于地方性法规,需报请所属的」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J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方可施行。」省人大常委会需在四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备案程序:
经J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该两部《条例》由」省人大常委会依照《立法法》第 98条第2款的规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甲、乙两市无需单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国务院备案,备案责任由省级人大常委会承担。
(二)甲、乙两市开展协同立法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打破行政壁垒,实现区域协调:
通过同步起草、制定和实施条例,两地统一了金水湖保护标准与措施,避免因行政区划割裂导致的“各自为政”问题,推动跨区域生态治理的协同性。
2.提升法律实施效能:
协同产法确保两地法规在目标、原则和关键制度上的一致性,减少执法冲突,增强法律权威性,为联合执法、监测和信息共享提供制度保障。
3.推动生态文明制度创新:
探索跨行政区划的协同立法模式,为全国流域性、区域性生态保护提供法治经验,体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的系统性治理思路。
4.强化生态保护的整体性:
针对金水湖作为饮用水源地的特殊功能,协同立法统筹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通过法治手段保障水环境安全,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
结论:甲、乙两市的协同立法既是地方立法实践的重要创新,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用最严格制度保护生态环境”要求的典范。
(2)本站自学考试信息供自考生参考,权威信息以各省(市)考试院官方为准。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