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自考07790经济法学考试大纲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课程考试大纲
专业名称:法律事务(专科)
专业代码:580401

课程名称:经济法学

课程代码:(07790)

甘肃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 制定
2024 年 3 月

课程性质与课程目标

一、课程性质

经济法学是法律事务专业的一门基础课程,主要阐述我国经济活动中重要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使考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更好地理解和领会国家规范经济活动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运用经济法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经济法学作为一门重要的新兴法学学科,在法学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基础课程,有很强的应用性和操作性。本课程内容主要包括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为经济法总论,主要介绍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历史、体系、地位、宗旨、原则以及相关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经济法运行的相关理论。第二部分为经济法分论,具体分为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财政调控法律制度、税收调控法律制度、金融调控法律制度、规划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基本原理、反垄断法律制度、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各类监管法律制度和特别市场规制制度。

二、课程目标

本课程设置的目标是:使自学应考者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经济法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和相关法律条文;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道德意识;掌握相关案例分析方法,能够基本分析和解决实际经济活动中的法律问题。

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第一章 经济法的概念和历史

一、课程内容
(一)经济法的概念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2.经济法的定义
(二)经济法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1.外国经济法的历史
2.中国经济法的历史
3.经济法的发展趋势

二、自学要求
1.了解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定义。
2.了解经济法的基本特征,理解并掌握经济性和规制性的内涵、表现和内在联系。
3.了解经济法的现代性。
4.了解中外经济法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经济法的概念
1.识记:(1)经济法的定义;2)经济法的基本特征。
2.领会:(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2)经济法的现代性。
(二)经济法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领会:中外经济法的历史和发展趋势。

第二章 经济法的体系和地位

一、课程内容
(一)经济法的体系
1.经济法体系的界定
2.经济法体系的构成
3.经济法的渊源
(二)经济法的地位
1.经济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2.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二、自学要求
1.理解并掌握经济法体系的概念。
2.了解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3.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渊源。
4.了解经济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
5.了解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经济法的体系
1.识记:(1)经济法体系的定义;(2)经济法的渊源。
2.领会: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二)经济法的地位
领会:(1)经济法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2)经济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第三章 经济法的宗旨和原则

一、课程内容
(一)经济法的宗旨
1.经济法宗旨的基本界定
2.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经济法基本宗旨的内涵
2.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二、自学要求
1.了解经济法宗旨的界定标准,理解掌握经济法宗旨的定义。
2.了解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的实施与目标。
3.了解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功能和一般界定标准,理解并掌握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定义。
4.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三大基本原则,即有效调制原则、社会利益本位原则和经济安全原则。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经济法的宗旨
1.识记:经济法宗旨的定义
2.领会:经济法宗旨的具体内容
(二)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识记:(1)经济法基本原则的定义;(2)三项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2.领会:经济法基本原则的特征、功能和一般界定标准。

第四章 经济法的主体和地位

一、课程内容
(一)经济法的主体
1.经济法主体的概念
2.经济法主体的类型
3.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
4.经济法主体与民法、行政法主体的区别
(二)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1.经济法主体行为的类型
2.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3.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

二、自学要求
1.理解和掌握经济法主体的概念。
2.理解和掌握经济法主体的类型,并了解宏观调控机构和市场规制机构的基本属性和特征。
3.了解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
4.理解经济法主体与民法、行政法主体的区别,并能够在具体事例中明确是何种法律主体。
5. 了解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类型,理解并掌握宏观调控行为和市场规制行为的概念。
6. 了解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7. 了解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包括经济评价、政治评价、社会评价和法律评价。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经济法的主体
1.识记:(1)经济法主体的概念;(2)经济主体的类型。
2.领会:经济法主体的差异性。
3.应用:在具体法律关系中,区分经济法主体、民法主体和行政法主体。
(二)经济法主体的行为
1.识记:(1)经济法主体行为的概念;(2)宏观调控机构和市场规制机构的基本属性和特征。
2.领会:(1)经济法主体的行为类型;(2)经济法主体行为的属性。
3.应用:对经济法主体行为的评价。

第五章 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和责任

一、课程内容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力)和义务
1.调制主体的职权
2.调制受体的权利
3.调制受体的义务
(二)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1.经济法责任的界定
2.经济法责任的类型
二、自学要求
1.理解并掌握调制主体的职权。
2.理解并掌握调制受体的权利。
3.了解调制受体的义务和经济法主体权利(力)、义务和责任配置结构上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4.理解并掌握经济法责任的概念。
5.了解经济法责任的界定和特征。
6.了解经济法责任的类型和具体形态。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经济法主体的权利(力)和义务
1.识记:(1)调制主体的职权;(2)调制受体的权利:
2.领会:(1)调制受体的义务;(2)经济法主体权利(力)、义务和责任配置结构上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3.应用:(1)调制主体的“权责结构”分析;(2)调制受体的“利义结构”分析。
(二)经济法主体的责任
1.识记:经济法责任的概念。
2.领会:(1)经济法责任的界定和特征;(2)经济法责任的类型。
3.应用:(1)对传统责任理论的超越;(2)不同主体的经济法责任差异。

第六章 经济法的制定与实施

一、课程内容
(一)经济法的制定
1.影响经济法制定的因素
2.经济法制定的意义
3.经济法制定的特点
(二)经济法的实施
1.经济法实施的意义
2.经济法实施的特点
3.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要因素
二、自学要求
1.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制定的定义,了解影响经济法制定的因素。
2.了解经济法制定的意义。
3.了解经济法制定的特点。
4.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实施的定义,了解经济法实施的意义。
5.了解经济法实施的特点。
6.了解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要因素。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经济法的制定
1.识记:经济法的制定的定义
2.领会:(1)影响经济法制定的因素;(2)经济法制定的意义;(3)经济法制定的特点。
(二)经济法的实施
1.识记:经济法的实施的定义
2.领会:(1)经济法实施的意义;(2)经济法实施的特点;(3)影响经济法实施的重要因素。

第七章 宏观调控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宏观调控法基本理论
1.宏观调控法的理论基础
2.宏观调控法的体系构成
3.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式
(二)宏观调控法基本制度
1.宏观调控法主体制度
2.宏观调控权配置制度
3.宏观调控的程序制度
4.宏观调控的责任制度
二、自学要求
1.理解宏观调控的概念,了解宏观调控的特征、目标、手段。
2.理解宏观调控法的概念,了解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
3.了解宏观调控法的定位,宏观调控法与相关法之间的关系。
4.了解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和宗旨,理解并掌握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5.了解宏观调控法的体系构成.
6.理解并掌握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式的定义,了解调整方式的种类。
7.了解宏观调控主体和调控受体。
8.理解并掌握宏观调控权概念,了解宏观调控权配置制度。
9.了解宏观调控的程序制度。
10. 了解宏观调控的责任制度,理解并掌握归责基础、责任形式和责任构成。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宏观调控法基本理论
1.识记:(1)宏观调控的概念;(2)宏观调控法的概念:(3)宏观调控法基本原则的定义;(4)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式的定义。
2.领会:(1)宏观调控法的特征、目标和手段;(2)宏观调控法的调整对象及其特征;(3)宏观调控法的定位,与相关法之间的关系;(4)宏观调控法的价值和宗旨;(5)宏观调控法的体系构成;(6)宏观调控法的调整方式的种类。
3.应用:宏观调控法的基本原则。
(二)宏观调控法基本制度
1.识记:(1)宏观调控权的概念;(2)宏观调控的责任制度。
2.领会:(1)宏观调控主体和调控受体;(2)宏观调控权的纵向配置和横向配置;(3)宏观调控的程序制度。
3.应用:分析宏观调控权的配置问题。

第八章 财政调控法律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财政调控法基本原理
1.财政及其职能
2.财政调控法律制度的基本范畴
(二)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1.预算调控与预算法
2.预算体制与预算权的配置
3.预算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三)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1.国债调控与国债法
2.国债发行、流通和监管法律制度
3.地方政府性债务法律制度
(四)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1.政府采购与宏观调控
2.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
3.转移支付与宏观调控
4.转移支付的基本制度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并掌握财政的概念,了解财政的职能。
2. 理解并掌握财政法的概念,了解财政法的调整对象、基本结构、基本原则和调整手段。
3. 理解并掌握预算、预算法的概念,了解预算与预算法之间的关系。
4. 理解并掌握预算权的概念,了解预算权的配置。
5. 了解预算编制法律制度、审批制度、执行制度、调整制度、决算制度和监督制度。
6. 理解并掌握国债的概念,国债法的概念,了解国债的职能和分类。
7. 了解国债发行、流通和监管法律制度。
8. 理解并掌握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概念,了解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功能和风险
9. 理解并掌握政府采购的概念和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概念。
10. 了解政府采购的功能和政府采购的基本制度。
11. 理解并掌握转移支付的概念。
12. 了解转移支付的功能和基本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财政调控法基本原理
1.识记:(1)财政的概念;(2)财政法的概念。
2.领会:(1)财政的职能;(2)财政法的调整对象;
(3)财政法的基本结构;(4)财政法的基本原则;(5)财政法的调整手段。
(二)预算调控法律制度
1.识记:(1)预算的概念;(2)预算法的概念;(3)预算体制的概念;(3)预算权的概念。
2.领会:(1)预算与预算法的关系;(2)预算体制与预算权的配置;(3)预算法律制度。
3.应用:预算管理职权的划分。
(三)国债调控法律制度
1.识记:(1)国债的概念;(2)国债法的概念。(3)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概念。
2.领会:(1)国债的职能和分类;(2)国债发行、流通和监管法律制度;(3)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功能和风险。
(四)财政支出调控法律制度
1.识记:(1)政府采购的概念;(2)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概念;(3)转移支付的概念。
2.领会:(1)政府采购的功能和基本制度;(2)转移支付的功能和基本制度。
3.应用: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九章 税收调控法律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
1.税收调控与税法
2.税法的基本结构
3.税法的课税要素
4.税法的调整方式
5.税权的法律分配
(二)商品税调控法律制度
1.商品税法与宏观调控
2.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3.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4.进出口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所得税调控法律制度
1. 所得税法与宏观调控
2. 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3. 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四)财产税调控法律制度
1. 财产税法与宏观调控
2. 财产税法的体系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并掌握税收的概念和税收的功能。
2. 理解并掌握税法的概念和税法体系的基本构成。
3. 了解税法的课税要素和分类,理解并掌握税法主体、纳税义务、征税客体、税目与计税依据、税率、税收特别措施、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4. 了解税法的调整方式。
5. 了解税权的法律分配。
6. 理解并掌握商品税和商品税法的概念,了解商品税法的基本结构和宏观调控作用。
7. 理解并掌握增值税的概念,了解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
8. 理解并掌握消费税的概念,了解消费税法的主要内容。
9. 了解进出口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
10. 理解并掌握所得税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所得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
11. 理解并掌握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了解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12. 理解并掌握个人所得税的概念,了解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13. 理解并掌握财产税的概念和特征,了解财产税法的表现形式和宏观调控作用。
14. 了解财产税法的体系。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税收调控法基本原理
1.识记:(1)税收的概念;(2)税收的调控作用;(3)税法的概念;(4)税法的基本结构;(5)税法主体与纳税义务;(6)征税客体;(7)税目与计税依据;(8)税率;(9)税收特别措施;(10)纳税时间和纳税地点。
2.领会:(1)税法的调整方式;(2)税权的法律分配。
3.应用:(1)税收和税法的关系;(2)税法宏观调控功能的实现。
(二)商品税调控法律制度
1.识记:(1)商品税;(2)商品税法;(3)增值税;(4) 进出口税;(5)关税 ;(6)船舶吨税 。
2.领会:(1)商品税法的基本结构;(2) 商品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3)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4)进出口税收制度的主要内容。
3.应用:商品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三)所得税调控法律制度
1.识记:(1)所得税;(2)所得税的特点;(3)所得税法;(4)企业所得税;(5)个人所得税。
2.领会:(1)所得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2)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3)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
3.应用:所得税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 。
(四)财产税调控法律制度
1. 识记:(1)财产税;(2)财产税的特点;(3)财产税法。
2. 领会:(1)财产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2)财产税法的体系
3.应用:财产税法的宏观调控作用。

第十章 金融调控法律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金融调控法基本原理
1. 金融法与金融调控
2. 金融调控法的目标和原则
3. 金融调控法的体系和具体制度
4. 金融调控法的主体与程序
(二)中央银行调控制度
1. 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
2. 中央银行制定和实施的货币政策
3. 实现调控目标的货币政策工具法律制度
4. 中央银行的货币制度
5. 中央银行的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三)其他金融调控制度
1. 商业银行法中的调控制度
2. 外汇管理法中的调控制度

二、自学要求
1.理解并掌握金融、金融市场、金融法的概念,以及金融调控的概念和特征。
2.了解金融调控法的目标与原则,金融调控法的体系和具体制度。
3.了解金融调控主体和法定程序。
4.理解并掌握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
5.理解并掌握货币政策的概念,了解货币政策的目标。
6.了解货币政策工具法律制度,理解并掌握存款准备金制度、基本利率制度、再贴现制度、再贷款制度、公开市场操作制度的含义。
7.了解中央银行的货币制度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8. 了解商业银行和外汇管理法中的调控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金融调控法基本原理
1.识记:(1)金融;(2)金融市场;(3)金融法;
(4)金融调控的概念和特点。
2.领会:(1)金融调控法的目标与原则;(2)金融调控法的体系和具体制度;(3)金融调控主体和法定程序。
(二)中央银行调控制度
1.识记:(1)中国人民银行的法律地位和调控职能;(2)货币政策;(3)存款准备金制度;(4)基准利率制度;(5)再贴现制度;(6)再贷款制度;(7)公开市场操作制度。
2.领会:(1)货币政策的目标;(2)货币政策工具法律制度;(3)中央银行的货币制度和宏观审慎管理制度。
3.应用:人民币的发行和管理。
(三)其他金融调控制度
领会:商业银行和外汇管理法中的调控制度。

第十一章 规划调控法律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规划调控法原理
1. 规划调控与规划调控法
2. 规划调控权的分配
3. 规划调控法的体系
(二)规划调控法的主要制度
1. 规划调控实体法律制度
2. 规划调控程序法律制度
3. 产业调控法律制度
4. 投资调控法律制度
5. 对外贸易调控法律制度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和掌握计划和规划的概念,了解规划的功能。
2. 理解和掌握规划调控和规划调控法的概念,了解规划调控权的分配和规划调控法的体系。
3. 了解规划调控实体法律制度和程序法律制度。
4. 理解和掌握产业政策的概念,产业调控法的概念和特点,了解产业调控法的主要内容。
5. 了解投资与规划的关系,理解投资调控法的概念和渊源。
6. 理解和掌握对外贸易和对外贸易法的概念,了解对外贸易法和宏观调控之间的关系。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规划调控法原理
1.识记:(1)计划 ;(2)规划 ;(3)规划调控 ;(4) 规划调控法。
2.领会:(1)规划的功能定位 ;(2)规划调控权的分配 ;(3) 规划调控法的体系。
(二)规划调控法的主要制度
1.识记:(1) 产业政策;(2)产业调控法 ;(3)投资;(4)投资调控;(5)对外贸易;(6)对外贸易法 。
2.领会:(1)规划调控实体法律制度 ;(2)规划调控程序法律制度;(3)产业调控法的主要内容 ;(4)投资调控法的渊源;(5)对外贸易与宏观调控的关系。

第十二章 市场规制法的基本理论与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
1. 市场规制法的理论基础
2. 市场规制法的体系构成
3. 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和原则
4. 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二)市场规制法基本制度
1. 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
2. 市场规制权配置制度
3. 市场规制的程序制度
4. 市场规制的责任制度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和掌握市场、市场竞争和市场规制的概念。
2. 了解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和原因,理解和掌握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产生的标志。
3. 了解市场规制法的划分标准和体系构成,理解和掌握市场规制法和特别市场规制制度概念
4. 了解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和原则。
5. 了解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6. 了解市场规制法主体制度,理解和掌握市场规制主体和规制受体的概念。
7. 了解市场规制权配置制度,理解和掌握市场规制权的概念。
8. 了解市场规制的程序制度。
9. 了解市场规制的责任制度,理解归责基础、责任形式、责任构成和责任竞合。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市场规制法基本理论
1.识记:(1)市场;(2)市场竞争;(3)市场规制;
(4)市场规制法的概念和产生的标志;(5)特别市场规制制度。
2.领会:(1)市场规制法的产生和原因;(2)市场规制法的划分标准和体系构成;(3)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和原则;(4)市场规制法的调整方式。
3. 应用:(1)市场规制法的价值在市场规制法治实践中的体现;(2)市场规制法的宗旨在市场规制立法中的体现;(3)市场规制法的原则在市场规制立法、执法和司法中的体现。
(二)市场规制法基本制度
1.识记:(1)市场规制主体;(2)市场规制受体;
(3) 市场规制权。
2.领会:(1)市场规制法的主体制度;(2)市场规制权配置制度;(3)市场规制的程序制度;市场规制的责任制度。
3.应用:(1)结合我国市场规制立法和实施,举例并分析我国市场规制法主体的外延和权利 ;(2)结合我国市场规制法立法和实施,分析我国市场规制权配置。

第十三章 反垄断法律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反垄断法基本原理
1. 垄断与反垄断法
2. 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
3. 反垄断法的特征
4. 反垄断法的基本结构
(二)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1. 规制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制度
2. 规制垄断协议的制度
3. 规制经营者集中的制度
4. 规制行政性垄断的制度
(三)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1. 反垄断法程序制度概述
2. 反垄断执法程序
3. 反垄断诉讼制度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并掌握垄断、反垄断和反垄断法的概念,了解反垄断法的理论基础、特征和基本结构。
2. 理解并掌握市场和相关市场的概念和界定。
3. 理解并掌握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和特征,了解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危害和违法责任。
4. 理解并掌握垄断协议的概念和特征,了解垄断协议行为的类型、成因与利弊和违法责任。
5. 理解并掌握规制经营者集中的概念和特征,了解经营者集中的类型、动因和利弊和规制政策。
6. 了解经营者集中的申报许可。
7. 理解并掌握行政性垄断的概念,了解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构成、成因和危害,行政性垄断的规制路径和违法责任。
8. 了解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9. 了解反垄断法执法程序,熟悉反垄断执法主体和一般执法程序。
10.了解反垄断诉讼制度,主要包括反垄断民事诉讼管辖、证据制度、举证责任分配归责、赔偿制度和诉讼时效等。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反垄断法基本原理
1.识记:(1)垄断的含义;(2)垄断的特征;(3)反垄断的含义。
2.领会:(1)垄断的危害;(2)反垄断法的特征;(3) 反垄断法的基本结构。
3. 应用:运用反垄断法的原理,举例分析我国市场运
行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类型,并剖析其弊害。
(二)反垄断法的实体制度
1.识记:(1)市场和相关市场的含义;(2)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特征和认定依据;(3)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4)垄断协议的概念和特征;(5)经营者集中的概念和特征;(6)行政性垄断的概念。
2.领会:(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危害和违法责任;(2);垄断协议行为的类型、成因与利弊和违法责任;(3)经营者集中的类型、动因和利弊和规制政策;(4)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构成、成因和危害,行政性垄断的规制路径和违法责任;(5)反垄断法程序制度;(6)反垄断执法主体及其职责和权力;(7)反垄断诉讼制度。
(三)反垄断法的程序制度
1.识记:(1)反垄断法执行程序的主要环节 。
2.领会:(1)反垄断法程序制度;(2)反垄断执法主体及其职责和权力;(3)反垄断诉讼制度。
3. 应用:理解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中举证责任分配规则。

第十四章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理
1. 不正当竞争与反不正当竞争法
2.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位
3.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结构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体制度
1. 规制混淆行为的制度
2. 规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制度
3. 规制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制度
4. 规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制度
5. 规制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制度
6. 规制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制度
7. 规制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制度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程序制度
1. 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程序制度
2. 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制度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并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特征和类型,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2. 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位和基本结构。
3. 理解并掌握混淆行为的定义和特征,了解混淆行为的法律责任。
4. 理解并掌握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和特征,了解商业贿赂行为的法律责任。
5. 了解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认定,分析其行为的法律责任。
6. 理解并掌握商业秘密的定义和特征,了解商业秘密的分类、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分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
7. 理解并掌握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认定,分析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法律责任。
8. 理解并掌握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认定,分析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法律责任。
9. 理解并掌握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分析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10.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程序制度。
1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理
1.识记:(1)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特征;(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
2.领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定位和基本结构。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体制度
1.识记:(1)混淆行为的定义和特征;(2)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和特征;(3)商业秘密的定义和特征;(4)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定义和认定;(5)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定义和认定;(6)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和认定 。
2.领会:(1)混淆行为的危害和法律责任;(2)商业贿赂行为的主体、危害和法律责任;(3)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的认定和法律责任;(4)商业秘密的分类、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分析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5)不当有奖销售行为的表现和法律责任;(6)诋毁他人商誉行为的法律特征和责任;(7)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现实危害和法律责任。
3.应用:举例分析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三)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程序制度
领会:(1)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程序制度;(2)反不正当竞争诉讼制度。

第十五章 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消费者保护法基本原理
1. 消费者与消费者保护法
2. 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体例
3. 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
4. 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
(二)消费者权利的法律界定
1. 消费者权利概述
2. 我国立法保护的消费者权利
(三)各类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
1. 经营者的义务
2. 国家的义务
3. 社会的义务
(四)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救济
1. 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2. 法律责任的确定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并掌握消费者的概念和消费者保护法的概念,了解消费者保护法的理论基础。
2. 了解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体例。
3. 了解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
4. 了解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
5. 理解并掌握消费者权利的概念,了解我国立法保护的消费者权利范围。
6. 了解经营者、国家和社会作为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
7. 了解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救济,梳理争议解决途径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的确定。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消费者保护法基本原理
1.识记:(1)消费者的概念;(2)消费者保护法的概念。
2.领会:(1)消费者保护法的立法体例;(2)消费者权益的国际保护。
3.应用:消费者保护法的原则 。
(二)消费者权利的法律界定
1.识记:消费者权利的概念。
2.领会:(1)消费者权利的主要类别;(2)我国立法保护的消费者权利范围。
3.应用:(1)消费者有哪些权利;(2)经营者有哪些义务。
(三)各类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
领会:经营者、国家和社会作为主体保护消费者的义务。
(四)消费者权利的法律救济
1.领会:(1)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2)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的类型。
2.应用:(1)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的确定;(2)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责任的确定。

第十六章 质量、价格、广告和计量监管法律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
1. 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2. 产品质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二)价格监管法律制度
1. 价格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2. 价格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三)广告监管法律制度
1. 广告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2. 广告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四)计量监管法律制度
1. 计量监管法律制度概述
2. 计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掌握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和地位,了解产品质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2. 理解并掌握价格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和功能,了解价格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3. 理解并掌握广告、广告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和功能,了解广告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4. 理解并掌握计量、计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和作用,了解计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
1.识记:(1)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2)产品质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地位。
2.领会:产品质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二)价格监管法律制度
1.识记:(1)价格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2)价格监管法律制度的功能。
2.领会:价格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三)广告监管法律制度
1.识记:(1)广告和广告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2)
广告监管法律制度的功能。
2.领会:广告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四)计量监管法律制度
1.识记:(1)计量和计量监管法律制度的定义;(2)计量监管法律制度的作用。
2.领会:计量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

第十七章 特别市场规制制度

一、课程内容
(一)特别市场规制基本原理
1. 特别市场概述
2. 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定位
3. 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认定依据及主要类型
(二)信贷市场规制制度
1. 信贷市场及其法律规制
2. 信贷市场规制的主要制度
(三)证券市场规制制度
1. 证券市场及其法律规制
2. 证券市场规制的主要制度
(四)保险市场规制制度
1. 保险市场及其法律规制
2. 保险市场规制的主要制度
(五)房地产市场规制制度
1. 房地产市场及其法律规制
2. 房地产市场规制的主要制度
3. 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六)能源市场规制制度
1. 能源市场及其法律规制
2. 能源市场规制的主要制度

二、自学要求
1. 理解并掌握特别市场的概念和范围。
2. 了解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价值和意义,以及与一般市场规制制度的关系。
3. 了解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认定依据及主要类型。
4. 理解并掌握信贷和信贷市场的概念,了解信贷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5. 理解并掌握证券和证券市场的概念,了解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6. 理解并掌握保险和保险市场的概念,了解保险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7. 理解并掌握房地产市场的概念,了解房地产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8. 理解并掌握能源市场的概念,了解能源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三、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
(一)特别市场规制基本原理
1.识记: 特别市场的概念。
2.领会:(1)特别市场的认定依据;(2)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定位;(3)特别市场规制制度的主要类型。
(二)信贷市场规制制度
1.识记:信贷和信贷市场的概念。
2.领会:信贷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三)证券市场规制制度
1.识记: (1)证券和证券市场的概念;(2)我国的证券监管制度。
2.领会:证券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四)保险市场规制制度
1.识记:保险和保险市场的概念
2.领会:保险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五)房地产市场规制制度
1.识记:房地产市场的概念和特殊性
2.领会:房地产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六)能源市场规制制度
1.识记:能源市场的概念和特征
2.领会:能源市场的法律规制和主要制度

考核目标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 I )、领会( II )和应用( III )三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这三个能力层次是递进等级关系。三个能力层次的含义分别是:
识记( I ):要求考生能够识别和记忆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做出正确的表述、判断和选择。是低层次的要求。
领会( II ):在识记的基础上,要求考生能够全面领悟和理解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和联系,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对经济法学的基本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解释和说明。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 III ):在领会的基础上,要求考生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或者能运用本课程的个别知识点,简要分析我国经济活动中存在的一些简单法律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的高低不是一个概念。试题的难易程度是指思维过程的复杂程度和分析处理的简繁、技巧。能力层次体现的是对经济法学概念和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解程度,以及对经济法体系中具体法律制度的综合运用能力,在各个层次中,有不同难易度的试题,切勿混淆。

相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制定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及其作用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度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自学要求

本大纲根据法律事务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规定了经济法学课程学习的内容、深广度、考试范围和标准,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因此,学习一定要依托大纲,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

三、自学方法指导

1.依托大纲,熟读教材
大纲是自学和考试的依据,依托大纲来学习,有助于提纲挈领地掌握全部教材的结构、逻辑,准确掌握考试的要求,提高学习的效率。在掌握大纲要求的基础上熟读教材,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

2.全面把握,重点突出
学习一定要全面、系统,切忌支离破碎。为此,一定要依据大纲所确定的基本线索,把握教材的各个部分的内在联系,重点掌握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并运用教材中所揭示的基本原理去解决相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对于教材中的有关经济法的重要理论和制度的重点章节,尤其应当作为重点来掌握。

3.广泛阅读,学以致用
经济法概论所涉及到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比较多,如果要进一步深入理解教材的内容,还应当广泛阅读相关的材料;此外,经济法学不仅是理论性很强的学科,而且也是应用性很强的学科,因此,应当关注相关的制度更新或重大政策调整,以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践问题。

四、应考指导

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种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考试者应以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认真复习和应考。

五、助学建议

1.社会助学者应当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制定教材,明确本课程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特点和学习要求,明确自学该课程的特定要求,把握社会助学的正确方向,引导自学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充实知识。
2.要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自学应考者将识记、领会同应用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转化为应用能力,在全面辅导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和提高自学应考者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社会助学者应当明确:在考试之日起 6 个月前,有全国人大和国务院颁布或修订的经济法方面的法律法规,都将列入考试范围。凡大纲、教材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的,应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准。命题时也会对我国经济建设和科技文化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的变化予以体现。

六、命题考试的规定

1.本课程命题考试的范围为本大纲各章所列考核知识点规定的内容。命题注意到试题的覆盖面,不要任意扩大或缩小考试范围,提高或降低考核要求。
2.合理安排反映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在一份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约为:识记占 20%,领会占 30%,应用占 50%。
3.合理安排难度结构,做到难易适中。试题难易分为易、较易、较难、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四种难易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易占 20%,较易占 30%,较难占 30%,难占20%。
4.本课程考试采用的题型主要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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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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