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00091国际商法自学考试大纲

国际商法(课程代码:00091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代码:00091

课程名称:国际商法

所属专业:020401 国际贸易与经济(专升本)

课程对应教材版本:

《国际商法》(金春 编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按照自学考试课程命题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考试目标

1.课程性质

《国际商法》课程是国际贸易专业的必修课程、主干课程,是培养考生国际经济合作和国际贸易职业能力的核心课程。它以基础理论知识够用、加强实践环节、突出职业技能为方针,立足于提高考生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职业技能,特别是实践能力。

2.考试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了解国际商法对国际贸易的规范和指导作用,掌握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国际商事活动的法律规定,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熟练运用国际商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处理有关国际商事活动及其活动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纠纷,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今后从事国际经济合作及国际贸易活动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考试内容和考核要求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其内容为:

第一章  导论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对国际商法的概念、主要内容、渊源、原则等基本问题有较清楚的认知,能够正确理解法律冲突对国际商务的影响,并能自觉运用商法的基本原则处理国际商务问题。 

第二章  国际商事组织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了解国际商事组织的基本形态;掌握公司、合伙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和设立条件;了解个人独资企业的运行机制;了解合伙企业的主要类型;掌握合伙企业的内外部关系;了解公司的主要类型;掌握公司的组织机构及主要经营管理制度。

第三章  商事代理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了解商事代理概念、特征和有关的商事代理的法律规范;掌握代理权产生的方式;掌想代理人、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互相承担的基本义务;了解代理法律关系终止的几种情形;掌握狭义的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法律后果;了解对第三人承担特别责任的代理人的主要种类;分析我国有关代理的法律规定及其实务问题。

第四章  国际商事合同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对国际合同法的概念及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等问题有较清楚的认知,并能够运用合同法的基本原理解决简单的合同法律问题,防范一般的合同风险。

第五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对以《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为核心的买卖合同立法的主要内容、买卖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买卖合同违约救济,货物风险与所有权转移以及国际电子商务合同等问题有较清楚的认知,并能够运用《公约》的有关规定,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争议。

第六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熟悉海上货物运输及合同的种类;掌握提单的作用和内容:了解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掌握承运人基本义务;熟悉《海牙规则》中规定的承运人的权利;了解租船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七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掌握海上保险合同的概念及特点;了解海上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转让;掌握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所承保的范围;掌握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内容;熟悉保险损失赔偿的程序;了解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条款。

第八章 票 据 法

通过本章的学习,考生应了解票据的经济作用;掌握票据的概念及法律特征;熟悉有关票据的国际立法;掌握运用汇票的基本知识;熟悉本票、支票与汇票的区别。

第九章国际商事仲裁法

通过本章学习,考生应理解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仲裁协议、承认与执行等基本问题,掌握我国的仲裁立法和规则。了解仲裁机构,仲裁程序等内容;重点掌握仲裁的概念;仲裁协议;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 考试范围和考试说明

   坚持质量标准,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试合格者能达到一般普通高等学校同专业同课程的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

1.考试依据和范围

(1)以本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为考试依据。

(2)考试必读教材:《国际商法》(金春 编著,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3年版)。

2.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国际商法》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四个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四、考试形式试卷结构

(1)本课程在考试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5%,简单应用占25%,综合应用占20%。

(2)试题应合理安排难度结构,试题的难易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应说明的是,试题的难易程度与力层次也有一定的关系,在识记、领会、简单应用、综合应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难度不同的试题。

(3)本课程考试试卷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案例分析题。

(4)本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

国际商法课程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1.依据英美法,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称为( )。

A.普通合伙  B.特殊合伙

C.民事合伙  D.有限合伙

2.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于见票时无条件向受款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票据是( )。

A.汇票  B.本票

C.支票  D.允诺式的票据

二、多项选择题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是(    )。

A.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B.股东出资达到法定最低限额

C.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D.有公司的名称、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1. 股东签订设立公司合同

2.海上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    )。

A.被保险人  B.保险经纪人

C.保险人  D.受益人

E.保险代理人

三、名词解释题

1.提单

2.仲裁协议

四、简答题

1.什么是国际商法?其主要渊源有哪些?

2.国际商事组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哪些?

五、案例分析题

中国甲公司和美国乙公司签订一份出售大米的合同。合同规定,按照卖方仓库条件交货,8月买方提货。8月5日,卖方将提货单交给买方,买方据此付清了全部货款。买方8月底之前未能提货,卖方遂将该批货物转移到其他仓库。9月10日买方前来提货,发现该批货物已经腐烂变质。双方为此损失由谁承担发生争议。

请问:对上述损失应由买方还是卖方负责?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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