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自考401101社区护理学(专升本)专业计划

【停考过渡说明】

2023年在籍考生可继续报考本专业课程,自2024年起,不再安排原专业课程考试。停考专业未毕业的在籍考生按停考专业课程顶替方案报考相应课程、符合毕业条件办理本专业毕业证书,或转入相应专业继续报考、符合转入专业毕业条件办理转入专业毕业证书,自2026年起,不再颁发上述停考专业毕业证书。详见:湖北自考关于停考英语(专科)等2个专业的通知

湖北自考社区护理学(本科) 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401101;专业名称:社区护理学 

原专业代码:100705;原专业名称:社区护理学

课程类别 课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备注 最低学分/学分小计
公共基础课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16/30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选考不低于10学分;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5 08118 法律基础 5
6 06779 应用写作学 5
专业核心课 7 *03006 护理管理学 5 学位课程 35/49
8 *03627 社区卫生服务管理 5 学位课程
9 *04435 老年护理学 5 学位课程
10 *03200 预防医学(二) 6  
11 *03628 社区精神卫生护理 8  
12 *03629 中医护理学基础 8  
13 03008 护理学研究 5  
14 *03700 护理社会学概论 7  
选考课 可从同层次选考课程库中,或湖北省自学考试现行开考的其他同层次专业中,自主选择与本专业课程名称及代码不相同的理论课程选考,达到学分规定要求。
毕业考核 15 10283 社区护理学临床实习与考核 不计学分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社区护理培训实习12周。
16 18899 社区护理学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其他要求 合格课程总学分不低于70学分,合格课程门数(不含毕业考核)不少于13门,毕业考核合格及以上;申请学位者英语(二)必考。

说明: 1.*表示原专业考试计划已设课程。  2. 报考条件: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本专业非全日制社会助学仅限已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普通全日制护理专业专科在校生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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