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事务(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580401
(原专业名称代码:法律事务680503)
主考学校:华侨大学
专业名称: |
法律事务 |
专业代码: |
580401 |
层次: |
专科 |
||||
主考院校: |
华侨大学 |
旧专业代码 及名称: |
FJ680503法律事务 |
||||||
序号 |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衔接 属性 |
旧计划课程代码 |
旧计划课程名称 |
备注 |
1 |
必设1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2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3706 |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
国考 |
2 |
必设1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12656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国考 |
3 |
必设1 |
00223 |
中国法制史 |
5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223 |
中国法制史 |
省考 |
4 |
必设1 |
13532 |
法律职业伦理 |
3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5 |
必设2 |
05679 |
宪法学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5679 |
宪法学 |
国考 |
6 |
必设2 |
05677 |
法理学 |
7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5677 |
法理学 |
国考 |
7 |
必设2 |
00242 |
民法学 |
7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242 |
民法学 |
国考 |
8 |
必设2 |
00245 |
刑法学 |
7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245 |
刑法学 |
国考 |
9 |
必设2 |
0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5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243 |
民事诉讼法学 |
国考 |
10 |
必设2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260 |
刑事诉讼法学 |
国考 |
11 |
选设 |
05680 |
婚姻家庭法 |
3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247 |
国际法 |
国考 |
12 |
选设 |
00263 |
外国法制史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3 |
选设 |
00220 |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5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261 |
行政法学 |
国考 |
14 |
选设 |
07790 |
经济法学 |
6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244 |
经济法概论 |
省考 |
15 |
选设 |
00264 |
中国法律思想史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4729 |
大学语文 |
国考 |
备注 |
本专业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70学分。 |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三者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事务(专科)专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我国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依法治国的法治实践,以提高法律服务人员整体素质和为人民服务的水平为目的,把学生培养成能适应新时代我国国家战略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和熟练应用法学基础理论、法律基本适用的技术与方法等方面基础理论知识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合理。考试课程总共15门,总学分为70学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职业素养,掌握基本法律理论知识和法律辅助专业知识,具备分析和解决基层常见法律事务问题的能力,能够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基层法务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法学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掌握以法律思维与手段处理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具备从事基层法律事务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法理、宪法、民法、刑法等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备对于常见法律问题的分析与解答能力;
3.具备从事基层法律工作必要的沟通及组织协调能力;
4.具备企业法务、法律援助与规范法律常用文书写作的基本能力;
5.掌握有关民事或刑事案件处理的基本政策和流程;
6.具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各种社会活动的团队协作能力。
(2)本站自学考试信息供自考生参考,权威信息以各省(市)考试院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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