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答案】2024年4月自考00264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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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中国法律思想史试题答案及评分参考

(课程代码00264)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 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C 2.D 3.C 4. D 5.C
6. A 7. A 8.B 9.C 10.C
11. D 12.A 13.A 14.C 15.B
16.D 17.A 18.C 19.A 20.D
21.B 22.A 23.D 24.A 25.D
26.D 27.A 28.B 29.A 30.B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31.ABC 32.BD 33.AE 34.ABE 35.ABCE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罪人不孥”是西周慎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1分)针对殷商“罪人以族”西周统治者继承文王的“罪人不琴”思想,反对族诛连坐,主张罪止一身,(1分)强调“父子兄弟,罪不相及”。(1分)

37.孔子纳“仁”入礼,“爱人”是“仁”的基本精神。(1分)其意图包含两个方面:防止贵族内部的争斗,以及贵族与新兴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防止弑君弑父、犯上作乱行为的发生;(1分)对普通民众而言,则在于缓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1分)

38.郑大夫,其法律思想相当激进,明确反对传统的礼治,“不法先王,不是礼义”(1分)邓析反对子产带有礼治色彩的“刑书”,私自编了一部“竹刑”。(1分)此外,他还聚众讲学,招收门徒,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并助人诉讼。(1分)

39.明末清初启蒙思想家黄宗羲把维护君主专制的法律称之为“一家之法”,把体现民众利益的法律称之为“天下之法”。(1分)他认为,“一家之法”是专制君主为自己或其家族利益之私而制定的法律,其弊端有法令繁杂、有法不依、压制贤才、胥吏横行等。(1分)在分析“一家之法”弊端的基础上,黄宗羲主张用“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1分)

40.礼本刑用,又称“礼刑合一”,是《唐律疏议》确立的正统法律思想。(1分)具体内容是指,德礼是政治教化的根本,刑罚是推行政治教化的手段。礼是刑的精神真谛,刑的功能在于辅助德礼的不足。(1分)治理国家必须兼用德礼和刑罚,二者不可或缺。(1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7分,共21分。
41.宋明理学对正统法律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1)完成了正统法律思想的哲理化论证:(1分)
(2)对儒家人性理论有所发展,更充分论证了德教和刑罚之间的关系。(1分)具体而言:
①宋明理学认为,君臣有君臣之理,父子有父子之理,夫妻有夫妻之理。所有的理都是一个同一的“理”,即儒家的纲常伦理。这是天地间一致的唯一的“天理”。(2分)
②)人性是天理的体现,人性又包含了天命之性和气质之性,前者是天理的表现,后者则因人而异。为了维护统治秩序,就需要改变气质之性。气质之性的变化需要通过内在的自省和外在的教化刑罚手段。其直接影响就是宋明之后,由德主刑辅到明刑弼教的转变,即由原来的德礼教化为主变成更加强调刑罚的惩罚关系。(2分)
总之,宋明理学对于传统正统法律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一方面,论证了封建统治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在发展儒家已有人性论的基础上为调整德教和刑罚之间的关系提供了理论依据。(1分)

42.庄子认为法家的法治同样是致乱之源。(2分)他反对法家通过以法为治、君主独制来实现大治。(2分)庄子认为,治国的结果是乱人之性,造成人与人的仇恨与残杀。(1分)治人的结果是乱天之经,破坏了天地的和谐。(1分)运用刑罚的结果是天下大乱,治天下者执着于赏罚,是不可能的。(1分)

43.孔子是儒家的创始人,他主张“为国以礼”,多次表现出对西周礼治的向往。孔子在强调继承周礼的同时,认为可以对周礼有所损益,提出了“仁”的思想体系,并纳“仁”入礼,为礼治提供了一个新的社会性伦理基础。(2分)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主张“法先王”,认为礼治是不变的。(2分)荀子更强调礼治。但他的礼治不同于孔孟,他基本上代表了新兴“士”阶层的利益,反对贵族世袭制。但是他很推崇周礼所体现和维护的等级制度。新兴“士”阶层并不反对等级特权制度本身。所以荀子把周礼改造成为维护官僚等级制的新礼。(2分)“礼治”经荀子的改造,在根本上与法家的“法治”统一起来。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2分,共24分。
44.(1)“三纲”是根据上下、尊卑顺序,严格界定的三种伦理关系,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2分)
(2)君为臣纲,乃“三纲”之首,强调的是忠,为了维护君主权威,臣下必须忠于君主。《唐律疏议》严格规定,凡是违背“君为臣纲”的,均属于罪大恶极,处以最严厉的刑罚。这些犯罪集中体现于“十恶”规定的谋反、谋大逆等,对于危害皇帝人身安全、尊严和权力的行为规定了特别严厉的刑罚。(3分)
(3)父为子纲,是“三纲”的基础,强调的是孝。儒家强调孝道,认为忠孝一体,孝的伦理贯穿于君臣、父子、夫妇关系之内。包括皇帝在内的所有子女对于父母长辈必须遵守孝道,对于不孝行为,根据情节和危害之轻重,分别子以处罚。(3分)
(4)根据礼的思想,男尊女卑,天经地义。夫为妻纲,是指在家庭关系中要遵守男尊女卑,夫妻地位不平等。《唐律疏议》中的一些条款,如闻夫丧匿不举哀等,都是夫为妻纲在法律上的具体体现。(3分)
(5)唐代以后的历代法典,以“三纲五常”为核心内容的伦理都是最重要的立法根据,构成了中国古代正统法律思想的核心内容。(1分)

45.(1)先秦儒家中荀子明确提出“有治人无治法”的观点,长期以来为被统治者所接受。(1分)
(2)明末清初思想家黄宗義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观点,是对传统儒家观念的一个重大突破。(1分)
(3)这一观点是黄宗羲提出的“天下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用“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则法律本身就是为天下黎民的利益而设,而不是为了统治者一己之私的法律。此时采取“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原则,则十分有利于对老百姓利益的保护。(3分)
(4)天下有才智的人捆缚于“一家之法”,不能发挥聪明才智,如果把“天下之法”确立起来,就不但可以发挥“能治之人”的才干,还能够限制贪婪残忍之徒,使其不能危害天下。(3分)
(5)因此,黄宗羲认为,为了实现用“天下之法”代替“一家之法”,必须要坚持“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思想。(2分)
(6)黄宗羲有关“治法”和“治人”的观念开启了后来者的思维,为中国的近代化提供了锐利的思想武器。(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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