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440502建设工程管理(原54501建设工程管理)(专科)专业计划

建设工程管理(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440502

(原专业名称代码:建设工程管理54501)

主考学校:闽西职业技术学院

序号

课程

类别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衔接

属性

旧计划课程代码

旧计划课程名称

备注

1

必设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笔试

公共基础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国考

2

必设1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笔试

公共基础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国考

3

必设1

00022

高等数学(工专)

7

笔试

公共基础

04232

综合课程设计

国考

4

必设1

06958

建筑工程识图与构造

5

笔试

公共基础

04052

建筑工程制图

省考

5

必设1

02387

工程测量

2

笔试

公共基础

04063

建筑工程测量

国考

 

必设1

02388

工程测量(实践)

3

实践

公共基础

04064

建筑工程测量(实践)

省考

6

必设1

08452

土木工程材料

4

笔试

公共基础

04053

建筑材料学

省考

 

必设1

08453

土木工程材料(实践)

1

实践

公共基础

   

省考

7

必设2

02391

工程力学(土建)

5

笔试

公共基础

00975

工程概预算

国考

 

必设2

13637

工程力学(土建)(实践)

1

实践

公共基础

08698

工程概预算(实践)

省考

8

必设2

02432

建筑结构

5

实践

公共基础

02432

建筑结构

省考

9

必设2

13186

建筑施工

6

笔试

专业核心

04059

建筑工程施工及组织

国考

 

必设2

13187

建筑施工(实践)

1

实践

专业核心

04060

建筑工程施工及组织(实践)

省考

10

必设2

08458

土木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

4

笔试

专业核心

03894

施工项目管理

省考

11

选设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笔试

公共基础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国考

 

选设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2

实践

公共基础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实践)

省考

12

选设

01564

工程建设监理概论

4

笔试

专业核心

01564

工程建设监理概论

省考

13

选设

10029

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

5

实践

(能力考核)

公共基础

10029

安全管理与生产技术

省考

14

选设

01850

建筑施工技术

4

笔试

专业核心

01850

建筑施工技术

省考

15

选设

02394

房屋建筑学

3

笔试

专业核心

08768

房屋构造与维护管理

省考

 

选设

02395

房屋建筑学(实践)

1

实践

公共基础

08769

房屋构造与维护管理(实践)

省考

 

必设3

06998

毕业实习

0

实践

专业核心

06998

毕业实习

 

备注

1.本专业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71学分。

2.课程“高等数学(工专)(00022)”(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它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适应二十一世纪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需要,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具备建设工程施工技术与建设工程经济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获得建筑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能够在建筑施工企业或工程管理咨询企业等机构从事工程招投标、施工项目管理、项目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学历层次和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专科水平相一致,但专业课程设置更具合理,突出培养考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全部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为71学分。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建设工程施工技术与建设工程经济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获得建筑工程师的基本训练,能够在建筑施工企业或工程管理咨询企业等机构从事工程招投标、施工项目管理、项目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初步掌握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技术与管理的基本能力,具备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计量与计价、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验收资料管理等的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初步掌握建设工程管理学科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

2.了解建筑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知识;

3.具备建设工程主要工种的工艺及操作知识,以及工程质量验收和施工验收资料管理的基本技能;

4.具有建设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能力,满足工程招投标、施工项目管理、项目资料管理等岗位的工作需求;

5.熟悉国家建设工程管理的基本政策和法规;

6.具备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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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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