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30504
主考学校:华侨大学
专业名称: |
产品设计 |
专业代码: |
130504 |
层次: |
专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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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院校: |
华侨大学 |
报考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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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衔接 属性 |
旧计划 课程代码 |
旧计划课程名称 |
备注 |
1 |
必设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国考 |
2 |
必设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国考 |
3 |
必设1 |
13799 |
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 |
5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015 |
英语(二) |
省考 |
必设1 |
13800 |
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实践) |
5 |
实践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4 |
必设2 |
13658 |
工业设计史论 |
6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5424 |
现代设计史 |
国考 |
5 |
必设2 |
13657 |
工业设计表现技法(实践) |
4 |
实践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6 |
必设2 |
14101 |
人机工程学应用(实践) |
6 |
实践 |
专业核心 |
04026 |
设计美学 |
省考 |
7 |
必设2 |
00699 |
材料加工和成型工艺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省考 |
||
8 |
必设2 |
04851 |
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 |
2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5712 |
艺术设计基础 |
国考 |
必设2 |
04852 |
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实践) |
3 |
实践 |
专业核心 |
省考 |
|||
9 |
必设2 |
00703 |
产品开发设计 |
8 |
实践 |
专业核心 |
01606 |
综合设计运用(实践) |
国考 |
10 |
选设 |
04848 |
设计心理学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4462 |
设计心理学 |
省考 |
11 |
选设 |
04847 |
设计管理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2 |
选设 |
01935 |
产品构造 |
4 |
实践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3 |
选设 |
04845 |
互动媒体设计 |
3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选设 |
04846 |
互动媒体设计(实践) |
2 |
实践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4 |
选设 |
04842 |
产品系统化设计 |
2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选设 |
04843 |
产品系统化设计(实践) |
3 |
实践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必设3 |
产品设计毕业设计 |
论文答辩 |
专业核心 |
09240 |
艺术设计毕业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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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1.本专业考试课程14门,总学分71学分。 2.旧计划已通过视觉传达设计方向课程:1578、9236、5546、1040;室内设计方向课程:1578、9236、10091、8548、1154;服装设计方向课程:3918、5403、7538、1018、5333;公共艺术设计方向课程:5027、4028、743、4836、6223课程通过可顶替选设课程04847、01935、04845、04846、04842、04843 |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产品设计(专升本)专业培养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能适应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熟练的基本职业技能,并能创造性地解决复杂设计问题的复合型人才。具备良好的创意表达技能,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领域宽广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新产品的研究与开发的初步能力,具有较强的实验技能、动手能力及美的鉴赏与创造能力。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具备坚实的产品设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与应用能力,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和较高的道德水平,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机构和科学研究单位从事工业产品创新设计及相关的产品服务模式设计。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产品设计专业本科水平要求一致。全部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为71学分。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产品设计的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能在产品设计研发机构、生产加工企业、设计管理部门及市场营销岗位从事产品开发实践、设计工程实施、设计策划与管理以及产品和服务商业化设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了解产品设计的基本理论和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具有基本的设计美学素养和设计创新能力,掌握基础的产品设计表现技能和设计方法,具备对产品设计要素的分析、研究能力和设计创新的整合实践技能。主要包括:
1.具备从事产品设计专业相关工作所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
2.了解产品设计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对学科的发展有较全面的认识;
3.掌握产品设计的专业表达技能,具有计算机辅助产品设计的综合能力;
4.具有应用人机工程学的知识和方法对产品设计要素分析的能力;
5.具备系统的分析产品设计要素的能力,掌握产品设计的基本程序与方法;
6.具备产品机能原理、材料与加工工艺、设计管理、市场分析的基本知识;
7.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与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设计伦理意识和健康价值观,掌握国家有关设计创新的知识产权政策和法规;
8.具备对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能力和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
(2)本站自学考试信息供自考生参考,权威信息以各省(市)考试院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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