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
课程代码:10625
2024年1月启用
第一部分 课程性质与目标
一、课程性质与特点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会计学(专升本)专业的一门专业课,它是一门将我国税收与会计法规、制度相结合的理论性课程。本课程以税务会计基本理论为基础,对增值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等七项主要税种进行阐述,简述了税务筹划的概念与意义、技术与方法等,并辅以相关案例予以说明。
二、课程目标与基本要求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使学生系统学习我国现行税收法规,尤其是税收实体法的税制要素,理解并掌握主要税种的税务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申报的程序及处理方法,正确界定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协同效应关系。在此基础上,通过对税务筹划基本原理和税务筹划主要实务的学习,掌握税务筹划的基本理论、基本思路和手段、方法,以及主要税种的筹划实务,充分理解税务筹划与财务管理的密切关系,综合利用税收、会计与财务专业知识。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与区别:
本课程对《审计学》等课程起补充配合作用。
第二部分 考核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 税务会计总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税务会计的会计要素及其关系,与财务会计之异同;理解税务会计的目标和基本前提;了解税务会计的产生及其发展。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税务会计基本前提(次重点):
识记:税务会计基本前提包括:税务会计主体(实体)、持续经营、货币时间价值、纳税会计期间、年度会计核算。
理解:持续经营、货币时间价值、纳税会计期间的概念。
应用:纳税主体与纳税会计主体二者之间的关系。
(二)税务会计要素:
1.计税依据(一般):
识记:计税依据的概念。
理解:应缴税款的计算方法。
应用:计税依据的不同类型。
2.应纳税额(次重点)。
识记:应纳税额的概念。
理解: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应用:计税依据体现征税的广度,税率体现征税的深度。
第二章 增值税会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增值税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与申报;理解增值税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了解增值税的类型及其特点。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增值税税制要素(重点):
识记:增值税纳税人的概念及分类。
理解:增值税的税率及征收率的区别。
应用:视同应税交易的具体内容,兼营与混合经营的区别。
(二)增值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重点):
识记:销售额的确认与计量。
理解: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具体内容。
应用: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三章 消费税会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消费税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与申报;理解消费税的特点及其与增值税的关系;了解消费税设置的意义。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消费税税制要素(次重点)
识记: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二)消费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重点)
识记: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处理方式;销售数量的确认。
理解:白酒生产企业销售额的确认。
应用:白酒生产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 。
第四章 关税会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关税会计的确认、计量、记录与申报;理解关税的会计处理特点;了解关税的特点和意义。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关税的确认、计量(次重点)
应用:CIF价格、FOB价格和完税价格的计算
第五章 资源税会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资源税会计的确认、计量与记录;理解资源税的特点;了解资源税的发展前景。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资源税税制要素(一般)
识记:资源税的税目
第六章 企业所得税会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企业所得税的税制构成要素;掌握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所得税额的确认、计量;掌握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构成及其填制方法;掌握企业所得税主要纳税事项的会计处理;理解财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尤其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理解税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与财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的联系与区别。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企业所得税税制要素(重点)
识记:企业所得税税率;不征税收入的界定及具体内容。
理解:加速折旧的适用范围。
应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
(二)企业所得税的确认、计量与申报(重点)
识记:视同销售收入的确认;不得扣除项目的具体内容。
理解:职工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税前扣除项目及其确认。
应用:居民企业及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财务会计中的所得税会计(重点)
理解:暂时性差异对未来应税金额的影响。
应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第七章 个人所得税会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居民个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及相应的会计处理;掌握居民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确认、计量与纳税申报;理解个人所得税的税制要素;了解非居民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和扣缴。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次重点)
识别: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
理解:免征额、专项扣除及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
应用:居民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八章 税务筹划理论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掌握税务筹划的概念、原则和目标;理解税务筹划中节税、避税的特点和方法;了解税务筹划的特点、基本技术。
二、考核知识点与考核目标
(一)税务筹划的概念、意义与风险(次重点)
识别:税务筹划的意义。
(二)税务筹划的原则与特点(次重点)
识别:税务筹划的原则;税务筹划的特点。
(三)税务筹划的基本技术(一般)
识别:免税技术、减税技术、税率差异技术、分割技术、扣除技术、抵免税技术、延期纳税技术、退税技术。
第三部分 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课程的能力考核目标共分为三个能力层次:“识记”、“理解”、“应用”。各能力层次为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其含义是:
识记:能够识别和记忆本课程中的有关名词、概念及规律的主要内容,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正确的表述、选择和判断。
理解:能够领悟和理解本课程中有关概念及规律的内涵,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并能够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对问题进行逻辑推理和论证,做出正确的判断、解释和说明。
应用(包含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能够掌握不同税种的计算、会计处理及纳税申报表的填制方法,具有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二、指定教材
指定教材为考生自学、社会助学和考试命题的依据。
指定教材:《税务会计与税务筹划:数字教材版》(第13版) 盖地编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1年8月
三、自学方法指导
1、自学时必须要认真阅读教材,开始阅读每一章之前,应先认真学习大纲中有关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以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2、使用教材时,应注意将精读与泛读相结合,应在泛读即通读的基础和掌握较全面的知识背景条件下,对考核知识点进行重点地逐段细读,逐句推敲,以求做到对基本概念深刻理解,对历史脉络彻底弄清,对基本理论牢固掌握。切忌在没有全面学习教材的情况下孤立地抓考核知识点,以免生吞活剥,不能真正地理解和灵活地运用。
3、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重点计算公式加以整理,归纳出要点,从而加深对问题的认知、理解和记忆。有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全部课程内容,同时锻炼提高自己的自学能力。
4、在自学过程中,既要注重理论知识,也应重视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如运用税务筹划理论分析各税种税务筹划方法的能力,基于各税种税目、税率分析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等等。要通过完成练习思考题、撰写小论文,锻炼自己分析论证及书面表达的能力。
5、考生在自学过程中也可参考盖地主编《税务会计》(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辅助学习、理解相关知识。
四、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社会助学者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认真钻研自学考试指定教材,明确本课程与其他课程不同的特点和学习要求,对自学应考者进行切实有效的辅导,引导他们防止自学中的各种偏向,把握社会助学的正确导向。
2.要正确处理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的关系,努力引导自学应考者将识记、理解与应用联系起来,把基础知识和理论转化为应用能力,在全面辅导的基础上,着重培养和提高自学应考者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要正确处理重点、次重点和一般的关系。课程内容有重点、次重点和一般之分,但考试内容是全面的,而且三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的,不是截然分开的。社会助学者应指导自学应考者全面系统地学习教材,掌握全部考试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在此基础上再突出重点。总之,要把重点学习同兼顾一般结合起来,切勿孤立地抓重点,把自学应考者引向猜题押题。
4.助学学时建议。本课程共4学分,助学建议不少于72学时,课程学时分配见下表,考生也可参考该表安排自学时间。
章次 |
课程内容 |
助学学时 |
1 |
税务会计总论 |
4 |
2 |
增值税会计 |
18 |
3 |
消费税会计 |
6 |
4 |
关税会计 |
6 |
5 |
资源税会计 |
4 |
6 |
企业所得税会计 |
16 |
7 |
个人所得税会计 |
8 |
8 |
税务筹划理论 |
10 |
总计 |
72 |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的内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和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识记”为40%,“理解”为30%,“应用”为30%。
3、试题难易程度要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每份试卷中所占比例依次约为2:3:3: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重点占65%,次重点占25%,一般占10%。
5、试题题型一般分为:选择题(包括单项与多项)、判断题、简答题、计算题和会计分录题等。
6、考试采用闭卷笔试,考试时需携带没有任何存储功能的普通计算器。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根据资源税的有关规定,下列不属于应征收资源税的资源有( )。
- 地热 B. 石灰岩 C. 砂石 D. 木材
(二)多项选择题
以下属于税务会计基本前提的是( )
- A. 会计主体 B.持续经营 纳税会计期间 D.年度会计核算
(三)判断题
税务会计的纳税主体与财务会计的会计主体等同( )
(四)简答题
简述税务筹划的意义
(五)计算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白酒的生产和销售,当年1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将自产的10吨白酒用于抵偿债务,每吨白酒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2万元,最低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2万元/吨,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万元/吨,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万元/吨。
(2)生产一种新型白酒0.8吨,将其全部赠送给关联企业,已知该种白酒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5万元/吨。
其他相关资料: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斤,白酒的成本利润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用于抵偿债务的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2)赠送给关联企业的新型白酒应缴纳的消费税。
(六)会计分录题
资料:甲企业于第1年12月31日购入某机器设备,会计上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税法允许采用加速折旧法,其取得成本为1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计税时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不考虑中期报告的影响。该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
要求:确认第2年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做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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