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题】2011年7月自考00943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公司法律制度研究 试卷

(课程代码 0094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现行公司法的立法体例是   【   】

A.属于民法典的一部分   B.属于商法典的一部分

C.属于单行立法           D.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文件之中

2.关于公司本质的学说,最具有说服力的是   【   】

A.目的财产说   B.法人拟制说

C.有机体说     D.组织体说

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可能是   【   】

A.总经理   B.监事   C.董事长   D.执行董事

4.公司设立行为的性质是   【   】

A.契约行为   B.共同行为   C.单独行为   D.无因管理行为

5.有限责任公司的必设和常设机关是   【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董事长

6.下列属于公司行政责任的是    【   】

A.吊销营业执照   B.赔偿损失   C.填补出资责任   D.担保责任

7.我国公司法规定,向发起人等发行的股份应该是   【   】

A.记名股                           B.既不是记名股也不是无记名股

C.可以是记名股也可以是无记名股   D.无记名股

8.中国股票发行制度,主要采用的是   【   】

A.注册制   B.核准制   C.混合制   D.自由制

9.下列不属于人的信用担保的是   【   】

A.票据保证   B.第三人保证   C.银行保函   D.权利质押

10.现代公司法确立越权行为有效原则,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交易安全,保护   【   】

A.公司章程的对外效力   B.公司自身利益

C.交易相对人利益       D.公司内部人员利益

11.债权人就破产债务人的担保财产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到清偿的权利被称为   【   】

A.破产抵消权   B.破产取回权   C.破产撤销权   D.破产别除权

12.反映公司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及其分配情况的报表是    【   】

A.资产负债表   B.现金流量表

C.损益表       D.财务报表细则

13.合同的订立必须经过的两个法定阶段是   【   】

A.要约和承诺       B.协商和签字

C.要约邀请和接受   D.内容和形式

14.下列属于可撤销的合同是   【   】

A.无权代理人所签订的合同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合同

C.重大误解的合同             D.无处分权人所签订的合同

15.无论是哪一种票据行为,行为人必须签章,否则该票据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这体现了票据的【   】

A.要式性   B.独立性   C.文意性   D.连带性

16.票据被伪造后,某签章不能辨认是在变造之前,还是变造之后作成的,应当   【   】

A.视为在变造之后签章         B.视为在变造之前签章

C.票据上的所有签章都无效   D.可由当事人选择

17.财产保险期限内发生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如系由第三者造成的,如果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出赔偿要求,保险人   【   】

A.在第三者无力赔偿时,才予赔偿

B.在有可能实现代位求偿权时才承担赔偿义务

C.先予以赔偿后取得代位求偿权

D.由第三者赔偿

18.下列行为中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是   【   】

A.农民购买种子     B.商店购物

C.公司购买原材料   D.人们接受电信服务

19.在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   】

A.劳动者的劳动行为   B.劳动者

C.用人单位             D.劳动者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0.环境保护制度中“三同时”制度的重点是   【   】

A.同时投产使用 B.同时设计   C.同时施工   D.同时建成

二、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21.公司法

22.破产和解

23.董事忠实义务

24.授权资本制

25.公司法人格否认制度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26.简述我国公司法对公司民事权利能力的限制。

27.简述破产债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8.简述合同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29.简述票据的法律特征。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3分,共26分)

30.结合实际,论公司融资的主要方式和选择。

31.论票据伪造的法律后果。

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0分)

32.A、B、C、D、E等五人,准备成立“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纺织品,销往国内外,其资本注册总额为100万元人民币,每10元一股,共计10万股。由A、B、C、D、E分别认购股份2万股、3万股、1万股、2万股和2万股,并成立筹备处,向F租赁房屋一间,每月房租1万元,作为办公之用。嗣后,发起人A因车祸死亡,致使该公司筹备工作长期停顿。

请问:

(1)假定筹备过程中,B以自己名义为公司筹备与G订立购买纺织机器的合同,如果公司成立,合同责任由谁承担?如果公司不能成立,合同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2)公司不能成立,筹备处的开销费用和房租1万元,应由何人负担?为什么?

(3)目前,G和F是否可以对“兴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诉讼?为什么?

(4)“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否达到我国公司法有关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最低注册资本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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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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