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自考530605市场营销(专科)专业计划(2026年启用)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市场营销(专科)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530605)

课程设置与学分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必考 笔试
003 13124 英语(专) 7 必考 笔试
004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笔试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必考 实践
005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6 必考 笔试
006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5 必考 笔试
007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5 必考 笔试
008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必考 笔试
009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必考 笔试
010 14469 新媒体营销 3 必考 笔试
011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必考 笔试
012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必考 笔试
013 00177 消费心理学 5 必考 笔试
014 12227 品牌管理学 5 必考 笔试
015 13142 广告学 4 必考 笔试
课程设置:必考课 15 门 70 学分。

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1

专业代码:530605(旧代码:630701 )/专业名称:市场营销(专科)

旧计划课程(原市场营销专业) 新计划课程 备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思政课顶替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3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对应顶替
4 00177 消费心理学 5 4 00177 消费心理学 5
5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5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6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6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7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7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8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8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9 00181 广告学(一) 4 9 13142 广告学 4
10 00020 高等数学( 一) 6 10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6
11 04729 大学语文 4 11 12227 品牌管理学 5 选择顶替
12 00009 政治经济学(财经类) 6 12 13124 英语(专) 7
13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6 13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5
14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4 14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5
15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15 14469 新媒体营销 3
16 00102 世界市场行情 4  
17 00040 法学概论 6 16 00341 公文写作与处理 6 港澳生加考顶替
  17 05679 宪法学 4

说明:

1.只能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新计划课程,不能逆向顶替。

2.1个序号为1门完整课程,1门课程只能选择一种顶替办法,不能重复使用。

3.对应顶替区课程,同一行1门课程顶替1门课程,不能顶替其他课程。

4.选择顶替区课程,旧计划任选1门课程顶替新计划任意1门课程。该区新计划课程全部被顶替后,旧计划仍有课程未被使用,可顶替新计划序号3-10课程。

5.课程顶替具体规则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

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表2

专业代码:530605(旧代码:630701 )/专业名称:市场营销(专科)

旧计划课程(原销售管理专业) 新计划课程 备注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1 03706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 思政课顶替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2 1265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4
3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3 00041 基础会计学 5 对应顶替
4 00177 消费心理学 5 4 00177 消费心理学 5
5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5 00058 市场营销学 5
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6 00018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00019 计算机应用基础 2
7 00054 管理学原理 6 7 13126 管理学原理(初级) 5
8 04183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 5 8 13125 高等数学(经管类) 6 选择顶替
9 00178 市场调查与预测 6 9 00065 国民经济统计概论 6
10 00179 谈判与推销技巧 4 10 00043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 4
11 00144 企业管理概论 5 11 13142 广告学 4
12 00892 商务交流(二) 4 12 12227 品牌管理学 5
13 00185 商品流通概论 5 13 13124 英语(专) 7
14 10510 连锁与特许经营管理 3 14 13886 经济学原理(初级) 5
15 10513 销售案例研究 3 15 14469 新媒体营销 3
16 00908 网络营销与策划 3  
00909 网络营销与策划 2

 说明:

1.只能用已取得合格成绩的旧计划课程顶替新计划课程,不能逆向顶替。

2.1个序号为1门完整课程,1门课程只能选择一种顶替办法,不能重复使用。

3.对应顶替区课程,同一行1门课程顶替1门课程,不能顶替其他课程。

4.选择顶替区课程,旧计划任选1门课程顶替新计划任意1门课程。该区新计划课程全部被顶替后,旧计划仍有课程未被使用,可顶替新计划序号3-7课程。

5.课程顶替具体规则详见《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也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构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体系,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而设置。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学历层次为专科,培养目标总体上与普通高等学校相应的学历层次水平要求相一致。本专业采用学分制,各门笔试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凡单科考试成绩合格后,获得该课程规定的学分。本专业必考课程15门70学分,毕业总学分为70学分。

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完成规定的实践性学习环节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由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主考学校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国家承认其专科学历。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良好的人文素养、职业道德和创新意识,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较强的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具备经济学、管理学和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能够在以“互联网+”和新媒体等为背景的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营销、市场调查、营销推广与策划、客户关系管理、新媒体运营、基于计算机的大数据销售管理等营销业务及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经济学、管理学以及市场营销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市场分析、市场调查、市场预测、营销策划、客户关系管理及销售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市场营销的基本理论和技能,能够结合“互联网+”和新媒体时代背景综合掌握市场营销组织、策划、推广以及客户关系管理和渠道管理的实际应用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市场营销学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够理解和分析各种社会经济现象,探求经济管理运行的基本规律;

2.掌握经济学、管理学及市场营销学领域基本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并且能够运用到具体工作中;

3.熟悉国家经济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基本的国内外市场营销惯例和规则,具备运用所学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掌握必要的信息获取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人际沟通技巧、文字写作能力,具有基本的外语及计算机应用基础;

5.了解市场营销的理论前沿、应用前景、发展动态、行业需求和国际趋势,具有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网络技术、大数据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

6.具备独立开展营销实践的调查分析、策划实施及管理控制能力,符合相关企业的工作要求;

7.具备一定的创新创业思维和能力,符合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要求。

四、课程说明

1.新媒体营销

本课程主要研究以网络新媒体、数字新媒体、移动新媒体等新兴媒体为传播渠道的整合营销过程。新媒体营销,就是在深入研究互联网资源和移动客户端资源,熟悉网络营销和移动营销方法的基础上,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不同新媒体的优缺利弊,整合多种新媒体营销方法,为企业提供新型营销解决方案。让考生了解企业营销现在面临的新挑战,掌握新媒体营销传播的手段和方法,分析企业运用新媒体营销的成功或失败案例,并最终学会如何结合企业现实运用新媒体展开营销。

2.品牌管理学

本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应用性、实践性都很强的课程,是考生做好市场营销工作的必备知识。通过学习,使考生正确理解品牌及品牌理论,初步掌握品牌管理方面的基础知识,并学会将其灵活运用到品牌定位、品牌个性、品牌建立、品牌形象塑造、品牌文化、品牌传播、品牌维护,为参与实际的营销管理与市场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3.全国统一命题考试课程(略)

4.实践性学习环节课程(略,按主考学校要求执行)

五、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

实践性学习环节考核要求由主考学校负责并向社会公布,成绩由主考学校评定并按要求上报。

实践性学习环节采用五级评分制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合格、中等、良好、优秀。具体折合成百分制为:59分(含)以下为不合格,60至69分为合格,70至79分为中等,80至89分为良好,90至100分为优秀。

© 版权声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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