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

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说明

为使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工作顺利实施,充分考虑考生相关权益,确保新旧专业考试计划平稳过渡,现将本次专业考试计划调整中新旧计划课程顶替的使用规则

及注意事项具体说明如下:

一、基本规则

课程顶替是指使用已取得旧计划合格成绩的一门完整课程按照课程顶替规则顶替新计划课程。

(一)课程顶替只能在同一专业中使用,不同专业的课程顶替规定不同,不能跨专业使用。

(二)2018年我省自学考试专业名称调整后,少数旧专业中一个专业名称包含多个专业考试计划,此类专业分别按专业考试计划设置不同的课程顶替办法,不能跨专业考试计划使用。对于一个专业含有多个考试计划的,在《广东省自学考试新旧专业课程顶替表》(以下简称《顶替表》)中“旧计划课程”栏内用原专业名称区分。

例如“汉语言文学(专业代码:050101)”专业,包含“汉语言文学”和“汉语言文学教育”两个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顶替关系不能跨专业考试计划使用,只能按《顶替表》中各自的顶替办法使用。

(三)一个专业或一个专业计划内一门完整课程有两种及以上顶替办法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能重复使用。《顶替表》中一个序号为一门完整课程。

二、顶替办法

为完整呈现各专业旧计划中每门课程与新计划中课程的顶替关系,新计划与旧计划课程代码、名称一致的课程,在《顶替表》中统一使用“课程顶替”的表述。本次课程顶替根据各专业新旧计划课程设置的情况,共设置4种类型(区域)的顶替办法,具体说明如下:

(一)思想政治理论课顶替

各专业新计划设置2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本科层次专业为中国近代史纲要(课程代码:03708)、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代码:03709);专科层次专业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代码:03706)、***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代码:12656)。

按照新计划要求毕业时,旧计划的思政课直接顶替为新计划的思政课使用。旧计划思政课不足两门的,须按照新计划要求报考相应的思政课。

(二)课程对应顶替

课程对应顶替是按照新旧计划中,课程名称相同或相近设置的顶替关系。此类课程只能顶替“对应顶替区”内课程,1门顶1门,在各专业《顶替表》中须按照同一行对应顶替,

不能顶替其他课程。

(三)课程选择顶替

课程选择顶替是指“选择顶替区”内任选1门旧计划课程顶替“选择顶替区”新计划1门课程,当该区课程全部被顶替后,旧计划“选择顶替区”内仍有合格课程未被使用,则可用于顶替新计划“对应顶替区”内未被对应顶替的部分课程。该区的课程顶替有以下要求:

1.必须遵循顶替先后顺序,即先顶替“选择顶替区”课程,再顶替“对应顶替区”未被对应顶替的部分课程;

2.“选择顶替区”旧计划课程不能顶替新计划“对应顶替区”的实习课程或毕业论文(设计)(详见《顶替表》说明);

3.部分旧专业“选择顶替区”的相关课程既可以顶替英语(专升本)(课程代码:13000,下同),也可以顶替其他课程,由考生自行选择,具体要求见“其他说明”中的“英语(专升本)课程顶替”。

(四)港澳台考生加考课顶替(仅适用于港澳台考生)

部分专业旧计划中规定港澳台考生可不考思政课,但须加考其他课程。此类课程的顶替仅限于港澳台考生使用,且只能顶替“港澳台生加考顶替区”内课程。采用相同课程直接

顶替,不同课程选择顶替,一门顶替一门。

按照新计划要求毕业时,旧计划的加考课按规定顶替为新计划课程使用。旧计划加考课不足两门的,须按照新计划要求报考相应的加考课。

三、其他说明

(一)英语(专升本)课程顶替

新计划专业中设置的英语(专升本)课程顶替要求如下:

1.旧计划专业中英语(二)(课程代码:00015,下同)为必考课程的,只能使用英语(二)顶替英语(专升本)。

2.旧计划专业中英语(二)为选考课程的(即考生可不考英语(二),考其他规定课程)。可选择英语(二)顶替英语(专升本),也可选择其他规定课程(相同相近课程已设置为“对应顶替”)顶替英语(专升本),须2门且不少于7学分。

(二)组合课程的顶替 组合课程是指一门课程由笔试和实践两部分考核组成的完整课程,例如: 

类型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类型 考试方式
001 00051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3 必考 笔试
00052 管理系统中计算机应用 1 必考 实践

此类课程进行顶替时,必须笔试与实践两部分(2门)考核全部取得合格及以上成绩才能用于顶替新计划的完整课程,否则只能顶替新计划组合课程中考核方式一致的课程。举例如下:

组合课程顶替办法
顶替课程(旧专业计划课程) 被顶替课程(新专业计划课程) 是否可顶替
组合课程
(仅取得笔试课程合格成绩)
组合课程(笔试课程)
组合课程(实践课程)
组合课程(笔试+实践)
独立笔试课程
独立实践考核课程
组合课程
(仅取得实践课程合格成绩)
组合课程(实践课程)
组合课程(笔试课程)
组合课程(笔试+实践)
独立笔试课程
独立实践考核课程
组合课程
(取得两部分课程合格成绩)
组合课程(笔试+实践)
独立笔试课程
独立实践考核课程

(三)综合实践课程的顶替  

综合实践课程是指一个课程代码的实践考核课程包含2门或以上相关笔试课程的实践考核及学分,此类课程在《顶替表》中,采用将综合实践课程按旧计划中说明设置成相关笔试课程的实践考核课程(《顶替表》中课程代码、名称、学分不变),与笔试课程构成组合课程,并按组合课程的顶替要求进行顶替。

例如:建筑工程技术(专科,专业代码:440301)专业旧计划中的“工民建课程设计(课程代码:11357,2学分),包含了“混凝土及砌体结构(课程代码:02396)”“建筑施工(一)(课程代码:02400)”两门课程设计各1学分。其他含有上述综合课程的专业在《顶替表》中有详细说明。

文章来源:https://eea.gd.gov.cn/zxks/content/post_42626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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