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升本)专业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20402
主考学校:福建师范大学
专业名称: |
行政管理 |
专业代码: |
120402 |
层次: |
专升本 |
||||
主考院校: |
福建师范大学 |
报考条件: |
|||||||
序号 |
课程 类别 |
课程 代码 |
课程名称 |
学分 |
考试 方式 |
衔接 属性 |
旧计划 课程代码 |
旧计划课程名称 |
备注 |
1 |
必设1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2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3708 |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
国考 |
2 |
必设1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3709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
国考 |
3 |
必设1 |
13000 |
英语(专升本) |
7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015 |
英语(二) |
国考 |
4 |
必设2 |
14660 |
政治学原理 |
6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315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国考 |
5 |
必设2 |
07816 |
公共行政学 |
4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319 |
行政组织理论 |
国考 |
6 |
必设2 |
10999 |
公共政策分析 |
6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318 |
公共政策 |
国考 |
7 |
必设2 |
05722 |
公共经济学 |
5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320 |
领导科学 |
国考 |
8 |
必设2 |
03450 |
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 |
6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1848 |
公务员制度 |
省考 |
9 |
必设2 |
00261 |
行政法学 |
5 |
笔试 |
专业核心 |
00261 |
行政法学 |
国考 |
10 |
选设 |
00323 |
西方行政学说史 |
4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1 |
选设 |
13709 |
国际政治学概论 |
5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316 |
西方政治制度 |
省考 |
12 |
选设 |
07817 |
电子政务 |
6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3 |
选设 |
00505 |
文化管理学 |
6 |
笔试 |
公共基础 |
00034 |
社会学概论 |
省考 |
14 |
选设 |
14655 |
政府绩效管理 |
5 |
笔试 |
公共基础 |
省考 |
||
15 |
必设3 |
10197 |
行政管理毕业论文 |
0 |
论文答辩 |
专业核心 |
10304 |
行政管理学毕业论文 |
|
备注 |
1.本专业考试课程14门,总学分71学分。 2.旧计划已通过的选考组课程(00024、00040、00067、00107、00144、00277、00312、00321、00322、00341)的考生,可根据课程学分,顶替选考00323、07817、14655三门中相应课程. 3.课程英语(专升本)(7学分)可以用两门笔试课程学分顶替,要求达到7学分及以上。 |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行政管理(专升本)旨在培养具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公共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掌握现代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出版机构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复合型人才。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其专业培养规格相当于全日制普通高校相应专业本科水平,但专业课程的设置更具有针对性,突出培养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能力。本专业考试课程共计14门,总学分71学分。其中必设课程9门,共计45学分;选设课程5门,共计26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后进行毕业考核。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发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士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能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有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基本技能,具有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从事行政工作的基本能力。主要包括:
1.具有较好的政治修养和道德修养,具有国际视野、公共情怀和公共精神;
2.掌握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的发展动态和发展趋势;
3.掌握行政管理的基本方法和基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熟悉当代中国的政府治理体系;
5.树立效率、创新、服务、公正、民主、法治等政府治理理念;
6.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满足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的实际工作需求。
(2)本站自学考试信息供自考生参考,权威信息以各省(市)考试院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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