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120210文化产业管理(专升本)专业计划

文化产业管理(专升本)考试计划

专业代码:120210

主考学校:闽江学院

序号

课程

类别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备注

衔接

属性

1

必设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国考

公共基础

2

必设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国考

公共基础

3

必设

05633

文化产业概论

6

笔试

 

专业核心

4

必设

04124

文化经济学

5

笔试

 

专业核心

5

必设

04127

文化市场与营销

4

笔试

 

专业核心

6

必设

04125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

4

笔试

 

专业核心

 

必设

04126

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实践)

2

实践

   

7

必设

07675

媒介经营与管理

5

笔试

 

专业核心

8

必设

04133

地方文化资源开发与管理

4

笔试

 

公共基础

9

必设

00507

文化政策与法规

5

笔试

 

专业核心

10

选设

00321

中国文化概论

5

笔试

国考

公共基础

11

选设

11926

文化经纪理论与实务

4

实践

(能力考核)

 

公共基础

12

选设

07183

电视播音与主持(实践)

6

实践

 

公共基础

13

选设

13873

节目主持艺术(实践)

6

实践

 

公共基础

14

选设

07180

广播播音主持

2

实践

(能力考核)

 

公共基础

 

选设

07181

广播播音主持(实践)

6

实践

   

15

必设

07999

毕业论文

 

论文答辩

 

专业核心

备注

本专业考试课程14门,总学分70学分。

一、指导思想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我国高等教育基本制度之一,是对社会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教育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旨在满足现代经济社会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中的人才需求,培养掌握文化产业管理学科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掌握文化产业演艺经纪理论及相关实践技能,具有人文精神和文化视野、熟悉文化法规及政策,能够在文化管理部门、文化企事业单位、艺术产业机构、文化媒体等从事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经营、文化活动运等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学历层次及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层次。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特点,注重考核应考者掌握基础知识的程度,以及应用基础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故总体要求与一般普通高等学校文化产业管理本科水平要求一致。

本专业考试课程15门,总学分为70学分,其中包括含实践的课程文化产业创意与策划以及电视播音主持,实践所占学分8学分,考试课程相关的实践考核环节部分不单独计入课程总门数。

凡取得本专业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成绩和规定学分,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毕业论文答辩达到规定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其学历,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授予标准的,按照主考学校有关申请学位的规定,可申请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文化行政管理和文化企业经营知识,具有宽阔的文化视野和现代管理意识,熟悉文化法规及政策,能够在文化管理部门、文化企事业单位、新闻出版机构、艺术产业机构、文化媒体等从事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产业经营、文化活动运作、文化产业研究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要求掌握文化产业管理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文化产业管理相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有从事文化产业管理方面的实际工作能力。主要包括:

1.掌握文化产业管理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2.掌握艺术的思维方式和分析方法,具有宽阔的文化视野和创新意识;

3.具备从事文化产业管理、营销、策划、经纪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与能力;

4.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

5.了解国际先进文化产业的理念、经营模式和发展趋势;

6.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熟悉与文化产业相关的文化政策法规和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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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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