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自考030101K法学(本科)专业计划

专业代码:030101K

专业名称:法学

原专业代码/名称:030106/法律

主考院校:河北大学

层次:本科

专业状态:正常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充分发挥自学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制度优势,着力提升学习者的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

二、培养目标和基本要求

本专业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素养、职业道德水准、创新创业能力和社会责任感,适应社会和经济发展需要,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功底、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品行,掌握法律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文字表达能力,具备法律信息收集与处理能力,能够在党政机关和企业从事法律实务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本专业要求掌握民商法、刑法、行政法、国际法等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具备分析与解决疑难法律问题以及熟练进行信息梳理与文字材料整理的基本能力,具有将理论知识运用于相关法务工作的实际应用能力。

三、学历层次与规格

本专业为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层次,在总体上与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相应专业的本科水平一致。

本专业各门课程采用学分计算,各门课程考试采用百分制计分,60 分为及格。每门课程考试及格后,获得该课程学分。凡取得本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 16 门课程的合格成绩,累计达到71 学分,毕业论文达到规定要求,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者,颁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并符合主考学校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主考学校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 分 课程类别 考试方式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必考 笔试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必考 笔试  
3 00015 英语(二) 14 任选一门 笔试  
00016 日语(二) 14 笔试  
00017 俄语(二) 14 笔试  
4 00167 劳动法 4 必考 笔试  
5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必考 笔试  
6 00227 公司法 4 必考 笔试  
7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必考 笔试  
8 00230 合同法 5 必考 笔试  
9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必考 笔试  
10 00249 国际私法 4 必考 笔试  
11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必考 笔试  
12 00261 行政法学 5 任选一门 笔试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笔试  

13

14

15

00169 房地产法 3 任选三门,不考外语考生另增选四门课程 笔试  
00233 税法 3 笔试  
00257 票据法 3 笔试  
00258 保险法 3 笔试  
00259 公证与律师制度 3 笔试  
00263 外国法制史 4 笔试  
00264 中国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00265 西方法律思想史 4 笔试  
05678 金融法 4 笔试  
16 06999 毕业论文   必考 实践 必做、不计学分
    总学分 66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2026年启用) 课程设置与学分

专业代码:030101K 主考学校:河北大学

序号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考试 方式

课程类别

备注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笔试

必考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笔试

必考

 

3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笔试

必考

 

4

00247

国际法

6

笔试

必考

 

5

13702

国际经济法

6

笔试

必考

 

6

00230

合同法

5

笔试

必考

 

7

00227

公司法

4

笔试

必考

 

8

14081

侵权责任法

4

笔试

必考

 

9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笔试

必考

 

10

13749

环境资源法学

4

笔试

必考

 

11

13144

犯罪学

6

笔试

必考

 

12

00258

保险法

3

笔试

必考

 

13

00249

国际私法

4

笔试

必考

 

14

00808

商法

5

笔试

必考

 

15

13969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4

笔试

必考

 

16

00865

证券法

3

笔试

必考

 
 

06999

毕业论文

 

实践

必做,不计学分

总学分

71

     

五、主要课程说明

1.中国近现代史纲要(课程说明略)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说明略)

3.英语(专升本)(课程说明略)

4.国际法(课程说明略)

5.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国际经济贸易所涉及的各种法律问题,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海事法律制度、国际投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国际税收法律制度以及国际经济争议解决法律制度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国际经济法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具备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国际经济问题的能力。

6.合同法(课程说明略)

7.公司法(课程说明略)

8.侵权责任法

侵权责任法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侵权责任的成立与侵权责任的承担。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全面理解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原理,掌握具体侵权案件的分析方法,提高运用侵权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9.知识产权法(课程说明略)

10.环境资源法学

环境资源法学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理与方法,重点介绍污染防治法和生态保护法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污染防治法、生态保护法、国际环境法等内容,具备分析和解决环境问题的能力。

11.犯罪学(课程说明略)

12.保险法(课程说明略)

13.国际私法(课程说明略)

14.商法

商法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商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历史、体系,商事账薄、商事登记等一般原理以及公司法、证券法、破产法、保险法、票据法、期货法、信托法等具体部门商事法律制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商法基本理论、熟悉各项商事法律规则,具备运用所学分析、解决商事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15.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原理与方法,重点介绍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等内容。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的基本理论,具备运用劳动和社会保障法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6.证券法

证券法课程是本专业的专业课程。本课程主要介绍证券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历史、体系等基本理论和证券市场主体、证券发行、证券交易、证券市场监管等具体法律制度。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考生掌握证券法基本理论、熟悉各项证券法律规则,具备运用所学分析、解决证券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

六、其他必要的说明

1.实践性环节学习考核要求
(1)本专业的实践课程详见专业考试计划第四部分的“课程设置与学分”,实践课程的考核目的、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标准等由主考学校公布和实施。
(2)本专业的毕业论文应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再按照我省和主考学校的有关要求完成考核。

2.课程使用教材
理论考试课程的使用教材以省教育考试院当次考试公布的《教材目录》为准,实践性环节课程的使用教材由主考学校公布。

七、新旧课程设置对照关系表

序号 原计划课程 新计划课程 备注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 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1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03708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0370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 4  
3 00015 英语(二) 14 13000 英语(专升本) 7 原计划任意一门课程可顶替新计划课程
00016 日语(二) 14
00017 俄语(二) 14
4 0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13702 国际经济法 6  
5 00230 合同法 5 00230 合同法 5  
6 00227 公司法 4 00227 公司法 4  
7 00262 法律文书写作 3 14081 侵权责任法 4  
8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00226 知识产权法 4  
9 0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3749 环境资源法学 4  
10 00261 行政法学 5 13144 犯罪学 6 原计划任意一门课程可顶替新计划课程
05680 婚姻家庭法 3
11 00249 国际私法 4 00249 国际私法 4  
12 00167 劳动法 4 13969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 4  
13
14
15
00169
00233
00257
00263
00264
00265
00259
05678
00258
房地产法
税法
票据法
外国法制史
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
公证与律师制度
金融法
保险法
3
3
3
4
4
4
3
4
3
00258
00865
00247
保险法
证券法
国际法
3
3
6
1.原计划课程与新计划相同的,必须对照顶替新计划相同课程;
2.其余原计划课程可以一对一任意顶替新计划课程;
3.原计划课程不得重复顶替新计划课程;
4.原计划课程按上述要求一对一顶替新计划课程后,剩余合格课程达到两门及以上的,可使用两门课程顶替新计划中的英语(专升本)。
16       00808 商法 5  
17 06999 毕业论文   06999 毕业论文  
© 版权声明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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