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自考《商法》课程考试大纲
课程代码:00808
课程名称:商法
课程对应教材版本:
《商法学》(商法学编写组《商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出版)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教育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按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大纲》的要求以及全国统考课程命题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大纲。
一、课程性质和考试目标
1.课程性质
《商法》课程是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本科)的选设课程,是向自学者传授和培养商法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而设置的一门主干课程。
2.考试目标
通过自学和考试,使自学者比较全面系统地掌握商法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并联系实际强化训练,从而提高对商事行为的认识,提高保护投资营商环境的水平。
二、考试内容和考核要求
本课程的考试内容以课程考试大纲为依据。其内容为:“绪论”需要掌握:商法学的研究对象和功能;商法学的历史发展及框架体系和特色。
第一章“商法的一般原理”需要掌握:商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商法的原则;商法的渊源和体系;商事纠纷及其解决机制。
第二章“商事主体”需要掌握:商事主体的概念及特征、种类及其商事能力;商业名称;商事账簿;商事审计;商事登记。
第三章“商事行为”需要掌握:商事行为:概念、特征、类型;特殊商事行为规则;营业;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电子商务;商事运输。
第四章“公司法”需要掌握:公司法:概念、特征、对象、性质、种类;公司的设立;公司的人格;公司的资本制度;股份与股权;公司的组织机构;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公司
解散与清算。
第五章“非公司企业法”需要掌握:个人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其他非公司企业法。
第六章“商业银行法与支付法”需要掌握: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原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商事支付:现金支付、银行电子支付、银行卡支付、商业预付卡与第三方支付、其他方式支付;票据法概念及其基本制度;各种票据:汇票、本票、支票。
第七章“保险法”需要掌握:保险法的概念和地位;保险的概念与基本属性;保险法律关系;保险法的基本原则;保险合同;保险业法。
第八章“证券法”需要掌握:证券法与证券的概念;证券市场主体法律制度;证券发行与承销法律制度;证券上市与交易法律制度;证券投资者保护法律制度;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违法行为法律责任。
第九章“期货交易法”需要掌握:期货交易的概念、特征;期货交易法;期货交易参与者;期货交易规则;期货市场监管。
第十章“商事信托与投资基金法”需要掌握:商事信托的概念、类型、监管;民法典与商事信托;商事信托设立与生效;商事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信托的变更与终止;投资基金的概念、特征、种类及其法律关系主体。
第十一章“破产法”需要掌握:破产与破产法概念;破产申请与受理;破产管理人;破产财产申报;债权人会议;破产财产清理:破产债权、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别除权、撤销权、追回权、取回权、抵销权;破产重整制度:概念、特征;重整程序的启动与终止;重整计划的制定、表决与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与效力;破产和解制度;破产清算制度:破产宣告的做出、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破产程序的终结。
三、考试范围和考试说明
坚持质量标准,注重能力考查,使考试合格者能达到一般普通高等学校同专业同课程的结业水平,并体现自学考试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要目标的特点。
1.考试依据和范围
(1)以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本课程自学考试大纲(见商法学编写组《商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2 年出版)为考试依据。
(2)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指定的统编教材《商法学》(商法学编写组《商法学(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022 年出版)为考试必读教材)。
(3)命题内容覆盖各章。
2.本课程考核的知识与能力的关系
《商法学》课程考试,应考核应考者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及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的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考试合格者达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相同课程的结业水平。
考试工作应引导社会助学者全面系统地进行辅导,引导应考者认真、全面地学习指定教材,系统掌握本学科知识,培养和提高运用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重点与覆盖的关系
试题覆盖到各章,重点章节的内容占试卷内容比例为 50-60%。
四、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1.考试形式为能力考核,答卷时间为 150 分钟,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及格线。
2.考试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论述题等。
3.本课程在试题中不同难度要求的分数比例为:容易 20%,较易 35%,较难 35%,难 10%。
4.本课程在试题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为:识记占 20%,领会占 30%;简单应用占 30%;综合应用占 20%。
5.本门课程有无特殊要求(包括考生可携带的工具):无。
五、《商法学》课程题型举例
1.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成立日期是【】
A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日期
B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
C 公司依法成立公告日期
D 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日期
(2)商事主体依法可以使用的商号数量是【】。
A.1 个
B.3 个
C.5 个
D.7 个
2.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有二至五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少选或未选 均不给分)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依法有权查阅和复制的公司文件有【】
A 公司章程
B 会计账簿
C 财务会计报告
D 股东会会议记录
E 董事会会议记录
3.论述题
(1)试析我国的商法体系。
(2)试述商事主体伯商事能力及其特殊限制。
(2)本站自学考试信息供自考生参考,权威信息以各省(市)考试院官方为准。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