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真题列表 【真题】2024年10月自考00242民法学试题 【真题】2024年10月自考00242民法学试题 反馈 📍 全国统考 💯 满分:100分 ✓ 及格:60分 ⏱ 时长:150分钟 📝 题量:34题 单项选择题 1. 下列情形属于民法调整对象的是 A. 因非法经营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罚款 B. 甲泄露国家机密使国外机构获利 C. 甲向其母校捐赠一千万作为教育基金 D. 甲拒绝向税务局缴税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A、B、D分别属于行政法、刑法、税法调整范畴;C项为平等主体之间的赠与关系,属民法调整。 显示答案 单项选择题 2. 监护人有权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法定情形是 A. 发生紧急情况 B. 为被监护人的利益 C. 经被监护人同意 D. 经被监护人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同意 正确答案: B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显示答案 单项选择题 3. 甲公司员工唐某受公司委托从乙公司订购一批空气净化机,甲公司对净化机单价未作明确定额。唐某与乙公司私下商定将净化机单价比正常售价提高 200 元,乙公司给唐某每台 100 元的回扣。商定后,唐某以甲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对此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买卖合同为虚假合同,应属无效 B. 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 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 D. 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正确答案: D 解析: 唐某作为代理人与相对人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甲公司利益,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该代理行为无效,且唐某与乙公司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显示答案 单项选择题 4. 某甲 12 岁,在某中学读初中,其参加全国绘画大赛获奖 2 万元。甲欲拿出 1 万元购买一台电脑用于学习。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甲 A. 有权自己购买 B. 须征得父母同意 C. 事先告知父母即可 D. 购买后告知父母即可 正确答案: B 解析: 甲12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购买万元电脑明显超出其年龄、智力范围,须经法定代理人(父母)同意。 显示答案 单项选择题 5. 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要素中,具有主导性的是 A. 专有部分所有权 B. 共有权 C. 成员权 D. 转让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专有部分所有权是区分所有权的基础和核心,具有主导性。 显示答案 单项选择题 6. 根据物权人支配标的物的内容,物权可分为 A. 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B. 完全物权与限定物权 C. 意定物权与法定物权 D.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正确答案: A 解析: 按物权人支配内容不同,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如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和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B项按权利效力范围划分;C项按设立方式划分;D项按客体形态划分。 显示答案 单项选择题 7. 某遗失物招领处将公告招领期届满的一辆登山车以拍卖的方式卖给甲,乙将该车盗走并以较低的价格在二手市场卖给丙。后该登山车原所有人丁发现自己的登山车在丙处,遂向丙索取。该登山车应归 A. 甲所有 B. 乙所有 C. 丁所有 D. 甲、丙、丁共有 正确答案: C 解析: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本案中,招领处无权处分遗失物,甲虽善意取得亦不适用(因遗失物原则上不适用善意取得),丙系从盗赃者乙处购得,不构成善意取得,故原所有权人丁有权直接请求丙返还。 显示答案 单项选择题 8. 下列有关合同保全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债务人乙虽未及时向次债务人丙主张债权,但如果债权人甲的债权未到期,甲仍不能向丙行使代位权 B.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5 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C. 合同的保全是通过维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而实现对债权的保护 D. 债权人甲对乙享有的残疾军人补助费请求权可以行使代位权 正确答案: C 解析: 合同保全包括代位权与撤销权,其功能在于防止债务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从而保障债权实现。A错误:代位权行使不要求债权人债权已到期,只要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即可;B错误: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最长不超过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D错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如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残疾军人补助费等)不得代位行使。 显示答案 9.下列对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已锁定🔒本试卷共 34 道题您已预览前 8 题,还有 26 题待解锁登录后查看完整试卷 1 2025年10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2 2023年10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3 2022年10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4 2021年10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5 2021年04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6 2020年10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7 2019年10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8 2018年10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9 2017年10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10 2017年04月自学考试00242民法学真题 练习 详情 民法学自学 (2024年版) 民法学(2024年版)(含:民法学自学考试大纲) 作者:郭明瑞,房绍坤 主编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版本:2024年05月 页面反馈 × 如该页面内容有误、数据缺失或链接失效,请告诉我们。 内容错误 数据错误 链接失效 其他建议 取消 提交反馈
暂无评论内容